张志铭
- 作品数:14 被引量:387H指数:8
-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文学更多>>
- 法律体系建构中的开放性思路被引量:1
- 2003年
- 张志铭
- 关键词:法律体系规则主义国家主义
- 传媒与司法的关系:从制度原理分析被引量:57
- 2000年
- 张志铭
- 关键词:洁治司法公正传媒舆论监督
- 司法判决的结构和风格——对域外实践的比较研究被引量:42
- 1998年
-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承认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之间的必然联系,已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共识,而在司法判决中对法律解释活动予以承认和充分展示,则代表了今后的发展趋势。法律解释的问题普遍存在,法律家应该公开面对它们,并且在处理它们时尽可能采取明确予以展示和富有自我...
- 张志铭
- 关键词:司法判决制定法法律文化构成要件司法裁判
- 司法判决的结构和风格
-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承认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之间的必然联系,已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共识,而在司法判决中对法律解释活动予以承认和充分展示,则代表了今后的发展趋势。法律解释的问题普遍存在,法律家应该公开面对它们,并且在处理它们时尽...
- 张志铭
- 关键词:司法判决制定法
- 文献传递
- 从《判例与研究》说开去
- 2004年
- 《判例与研究》杂志是以“判例评析”为主要栏目的一份刊物,“判例评析”的每篇文章在体例上都由基本案情、裁判要旨和法理评析三个部分组成,重点在法理评析。每篇文章都是以真实的案例为基础,许多文章是由主审法官作为写作者。
- 张志铭
- 关键词:判例评析裁判法理评析
- 如何隔离法官与律师被引量:1
- 2004年
- 新闻背景 2004年3月23日,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分别判处律师吴某和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路某、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和5年。法院查明,吴某在受委托担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辩护人时,为了办案“成功”,扩大知名度,以“疏通、协调关系”为由分4次从当事人及其亲属处收取现款7万元,将其中的21 500元送给路某。另外,路某与赵某在审理其他的案件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0万元人民币。 2003年初以来,武汉中院包括2名副院长、3名副庭长、5名处级审判员在内的13名法官因涉嫌受贿,先后受到法律追究。这些案件的所有行贿人都是律师。而据《检察日报》报道,从2002年至2003年初,广东省某市检察机关一共查办了23名涉嫌向法官行贿的律师,涉及18家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伟,在2001-2003担任审判员期间,连续8次收受当事人及其律师贿赂,总计人民币5.7万元。2004年6月18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赃款。 律师和法官之间这些“触目惊心”的交易,让高层震惊,也使社会公众“伤心”。 200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6月6日。
- 王健张志铭刘桂明罗书平谷辽海
- 关键词:司法公正律师事务所法律职业共同体隔离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司法部
- WTO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研讨会辑要 关于法律服务市场行为规则的完善被引量:5
- 2001年
- 2001年 4月 8日,“ WTO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研讨会”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本次会议由司法部、 全国律协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 ,由科华律师事务所和本刊协办,来自法学界、司法界、新闻界和中外律师事务所的代表约 50人参加了会议。司法部律师与公证工作指导司贾午光司长、全国律协吴明德秘书长、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信春鹰教授、胡云腾教授和法学研究所前所长刘海年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夏勇教授主持。 会议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是否应该开放”。主持人贾午光司长、李凌燕律师;演讲人有梁慧星教授,何敏博士,顾培东律师,彭雪峰律师,张踊涛律师和张大年律师。第二单元“各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放度的比较”。主持人肖微律师、周汉华博士;演讲人有陶景洲律师,高培基律师,阎兰律师,江口拓哉律师和赵维田教授。第三单元“中国律师如何开拓海外法律服务市场”。主持人何敏博士、吴玉章副主编;演讲人有肖微律师,李晓鸣律师,李晓阳律师和何柄康律师。第四单元“管理部门如何构筑法律服务市场的有效监管制度”。主持人吴明德先生、渠涛博士;演讲人有贾午光司长,马道龙律师,张志铭教授,麦宜生博士,韩冰律师。闭幕式由胡云腾教授主持。
- 梁慧星李凌燕顾培东张踊涛彭雪峰张大年高培基阎兰江口拓哉肖微李晓鸣张志铭贾午光马道龙麦宜生刘海年
- 关键词:WTO法律服务市场律师业
- 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中的表达自由被引量:59
- 2000年
- 张志铭
- 关键词:欧洲人权法院欧洲人权公约民主社会判例法自由权
- 法律解释概念探微被引量:62
- 1998年
- 从理论上说,有法律,就有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活动。法律解释的历史同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同样久远。〔1〕因此,对于什么是法律解释这一问题,首先可以选择历史的视角,考察人类自古迄今对法律解释的认识和实践——不仅考察法律解释自身〔2〕(内在的视角),而且考察...
- 张志铭
- 关键词:法律解释法律文本解释者立法者客观性法律实施
- 关于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思考被引量:106
- 1997年
- 把法律解释单列为一种权力,并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对这种权力进行分配,构成了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本文以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解释的决议为线索,从规范、事实和观念三个层面,对这一体制进行了描述和分析,并据此将其基本特点概括为三,即部门领域内的集中垄断、部门领域间的分工负责和立法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导。文章基于这一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探讨了其自身设计的合理性。作者指出,1981年解释决议构建了解释体制的基本框架,但它在解释权的主体、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存在着与宪法和基本法律有关规定的协调问题。接着,作者对确立立法解释的认识依据进行了反思,并从形成健全完善的司法功能出发。
- 张志铭
- 关键词:法律解释体制法律解释权立法解释法律实施最高法院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