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杰
- 作品数:21 被引量:65H指数:4
- 供职机构:甘肃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公益类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建构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对策被引量:2
- 2013年
- 本文提出了构建公益类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应遵循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以基金制和缴费确定制为主体,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的基本思路。此外,作者还从费用来源、费用的分担比例、缴费基数、个人账户资金、职业年金的领取条件、职业年金的管理、争议的解决方式、税收优惠政策八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公益类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一些对策。笔者最后提出,以上思路和对策应该在完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时予以考虑。
- 何文杰
- 关键词:公益类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 论我省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视角被引量:1
- 2007年
- 本文在结合甘肃国企改制中职工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实的基础上,就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我省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如下建议:在事实劳动关系方面,主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在这方面可以部分地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合同的期限方面,主张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限制在五年以下,五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一般应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主张发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笔者还主张尽快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抓紧出台劳动合同法。
- 何文杰
- 关键词: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 也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立法规制被引量:1
- 2015年
-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应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双轨并行,与此对应的立法模式是分别立法或统一立法当中的分别处理。前者为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先行立法,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一个阶段后再行专门立法;后者为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先不制定行政法规,等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功且定型后再制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再者,立法当中的几个重点问题必须先行解决。
- 何文杰
-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论社会保险法的私人实施——以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为参照被引量:1
- 2017年
- 结合我国社会保险法公共执行不力的局面将长期存在的现实国情,以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制度为参照,得出:社会保险法的私人实施机制在专门化的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前的过渡期内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法律未修改前不能仅凭"答记者问"就堵塞私人执行通道,此类问题应由最高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法或做出法律解释解决。私人实施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宜补办补缴类社会保险损失赔偿争议应通过私人直接实施模式解决;宜补办补缴类社会保险损失赔偿争议应通过"审决前置"模式解决,还可通过完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解决;完善社会保险争议民事诉讼的具体规则;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纯缴费争议,必须在完善公共执行机制的前提下再着手堵塞其私人实施通道。
- 何文杰
- 关键词:社会保险法私人实施社会法庭反垄断法
- 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及其立法保障研究——以教育公益服务类为例
- 2013年
- 文章在对国外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的发展概况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进行分析的同时,以教育公益服务类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为例,全面详尽地论证了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在我国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进而提出,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在促进公益服务方面作用巨大,立法禁区必须被打破。最后提出了先制定不同行业的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法,后制定统一的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法,营利性公益服务组织的主体组织形式是公司的立法主张。
- 何文杰王丽丽
- 关键词:营利
- 浅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的义务主体——兼谈格式合同之法律适用及完善被引量:4
- 2011年
- 住房制度改革之后,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了市场化轨道,与此同时,商品房买卖纠纷日渐增多。通过分析房屋所有权转移纠纷中的法律问题,证明转移登记申请的主要义务在于出卖人和房地产登记部门,买受人仅承担协助义务,建议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相应修改,并由此对我国格式合同及条款的适用与完善进行探究与论证。
- 何文杰白津生
- 关键词: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格式条款法律适用
- 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被引量:3
- 2014年
- 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在从现在算起的二十年内构建起包括公务员、企业、公益类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补充性的职业年金与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与之相配套。这样我国整体养老保险制度就会形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双轨并行的格局。第二步,在一百年内,为全体国民建立国民年金制度,公益类事业单位职工在参加国民年金的基础上,再参加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立法的基本模式就是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门法。在养老保险专门法领域,可按照先过渡性的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再养老保险条例、后养老保险法的立法顺序进行相应立法。
- 何文杰
- 关键词: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和谐社会背景下经济法主体体系的重构被引量:3
- 2007年
- 本文首先对现有的经济法主体理论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指出其存在的种种不足。接着笔者论述了和谐社会背景下经济法主体体系的重构问题。笔者认为经济法主体首先可分为经济调节主体、社会中间层主体、被调节主体三大类,其中经济调节主体又由经济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组成;被调节主体由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其他主体构成;社会中间层主体主要由社团性中间层主体和公共性的经济鉴证性中间层主体、公共性的市场中介性中间层主体、经济调节性中间层主体中的政策性银行等部分主体、舆论监督性社会中间层主体等构成。
- 何文杰
- 关键词:社会中间层主体
- 检察机关参与证券民事诉讼之必需性、可行性初探被引量:1
- 2003年
- 本文从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入手 ,提出了解决证券民事诉讼司法实践所面临的尴尬局面的途径。即从检察机关参与证券民事诉讼的必要性、检察机关参与证券民事诉讼的可行性和检察机关参与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意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
- 何文杰龚志军
- 关键词:检察机关证券民事诉讼
- “知假买假消费者”的法律规制新探——从立法论和解释论的双重视角分析被引量:2
- 2013年
- 解决知假买假者的法律适用这一难题需要寻求研究方法方面的突破。从立法论的角度看,在特定的国情环境中,对知假买假者可以相机采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予以保护,但这要以按照经济法的思维修改消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前提;在为法官的法律解释权力设定边界后,从严格解释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假买假者不属于消法中的消费者,不应受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保护,但"知假买假"者完全可以不炫耀自己"知假"买假的事实,在法庭上对"知假"事实应由主张者即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 何文杰
- 关键词:立法论解释论惩罚性赔偿制度知假买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