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
欢迎来到维普•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登录
|
进入后台
[
APP下载]
[
APP下载]
扫一扫,既下载
全民阅读
职业技能
专家智库
参考咨询
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严卫忠
作品数:
2
被引量:0
H指数:0
供职机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建筑科学
更多>>
合作作者
周峰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毛慧芬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作品列表
供职机构
相关作者
所获基金
研究领域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在结果中检索
文献类型
2篇
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1篇
建筑科学
1篇
政治法律
主题
2篇
一房二卖
2篇
效力
2篇
合同
2篇
合同效力
1篇
动产
1篇
动产物权
1篇
有权
1篇
约定
1篇
商品房
1篇
所有权
1篇
所有权人
1篇
权人
1篇
物权
1篇
交易中心
1篇
过户
1篇
过户手续
1篇
合同约定
1篇
恶意串通
1篇
房屋
1篇
房屋所有权
机构
2篇
上海市第一中...
作者
2篇
毛慧芬
2篇
严卫忠
2篇
周峰
传媒
1篇
中华建设
1篇
法制资讯
年份
1篇
2011
1篇
2010
共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全选
清除
导出
排序方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的判定规则
2011年
案情简介 2002年马某以1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上海某小区的一处预售商品房,2003年7月,马某以158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出售给张某,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签约当日由张某先支付总房价的50%,马某将房屋交付给张某,余款由张某在60天内支付,支付余款当天双方共同至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后张某按约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该房屋,并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产权过户手续并未按期完成。
周峰
毛慧芬
严卫忠
关键词:
合同效力
过户手续
合同约定
交易中心
商品房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的判定规则
2010年
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在普通的"一房二卖"的现象中,根据物权法确定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在已与购房者订立买卖合同,但并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
周峰
毛慧芬
严卫忠
关键词:
合同效力
房屋所有权人
不动产物权
恶意串通
处分权
全选
清除
导出
共1页
<
1
>
聚类工具
0
执行
隐藏
清空
用户登录
用户反馈
标题:
*标题长度不超过50
邮箱:
*
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字数长度不超过255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