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霞
- 作品数:27 被引量:275H指数:6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历史地理哲学宗教更多>>
- 建构首都学习化社会的策略被引量:1
- 2001年
- 推进终生学习,现首都学习化社会是北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措施之一,是发展知识经济的重要保障。首都北京智力密集、知识密集,是全国科教事业最发达的地区,在加快实现学习化社会中肩负特殊的历史使命。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北京推进终生学习和终生学习体系建设,是实现首都学习化社会的战略选择。摘要推进终生学习,加快实现首都学习化社会是北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措施之一,是发展知识经济的重要保障。首都北京智力密集、知识密集,是全国科教事业最发达的地区,在加快实现学习化社会中肩负特殊的历史使命。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北京推进终生学习和终生学习体系建设,是实现首都学习化社会的战略选择。
- 鱼霞
- 关键词:学习化社会终身教育继续教育
- 我所知道的黄济先生
- 2015年
- 我不是黄济先生的入门弟子,也不是他的同事,却是他学生的学生,是教育学的同道中人。我所知道的黄先生,更多是他对学生的仁爱,对友人的真诚,对病妻长期照顾和不离不弃。当得知黄先生谢世,心绪难以平静,写下这些文字,以一个教育学晚生的身份对一位自己敬仰的人生楷模和大师表达一份缅怀之情。初识黄济先生的名字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在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系读本科时他编写的《教育哲学》的封面上。
- 鱼霞
- 关键词: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北医三院
- 从面向21世纪看成人高校改革与发展
- 1997年
- 鱼霞
- 关键词:成人高校人文教育课程体系终身学习普通高校成人学习
- 中小学名师培养的北京经验及发展建议
- 2022年
- 对北京市实施中小学名师发展工程十年来的成果进行梳理,形成如下北京经验:构建URG名师培养模式,实行双导师制引领名师成长,确定“研究引领,学术涵养”为核心理念进行顶层设计,明确“211”作为名师培养的显性成果。北京名师培养工作还存在培养层次单一、工学矛盾突出、理论和实践培养协调性不够等问题。未来应从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梯队、统筹整合名师培养工作、注重理论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的结合、提升教师研究能力等几方面持续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培养体系。
- 宋洪鹏鱼霞
- 关键词:教师专业发展名师培养
- 如何成为特级教师?如何做特级教师?
- 2017年
- 三位特级教师的成长案例让我们看到,成为特级教师,既离不开外在条件的支持,也离不开老师们自身的努力。特级教师成长的内因有着共同的特征。首先,要有教育信念。比如,桑老师最初的理想并不是当老师,但是随着对工作的认识加深,她发现教书育人是一个灵魂影响另一个灵魂的工作,
- 鱼霞
- 关键词:特级教师教书育人教育信念课改教育理论
- 教师申诉制度研究
- 近年来在教育领域教师与学校之间的纠纷逐渐增多,成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新的热点和难点。但法律的缺失、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有关部门在处理与教师纠纷的案件中常常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困境,教育主管部门也被频繁卷入本该由法院...
- 鱼霞申素平张瑞芳
- 论情感教育对学生发展的价值
- 2000年
- 鱼霞
- 关键词:情感教育人际关系
- 反思:教师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被引量:15
- 2005年
- 在当前推行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师素质的高低成为了基础教育改革能否向前推进的关键因素之一,提高教师的素质问题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以反思是教师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为切入点,就什么是反思型教师、教师反思能力缺失的理论探源、实施教师反思的理论和方法基础、现实中实施教师反思应注意的问题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 毛亚庆鱼霞
- 关键词:反思型教师
- 教师成长:对“关键事件”的反思至关重要被引量:4
- 2012年
- 在多年的教育生涯中,教师会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和风格。尤其是特级教师,多年的教育教学经验形成了他们极具个人特色的实践智慧与实践知识:这些独特的风格、实践智慧和实践知识就构成了教师独特的教育教学思想。在前几期的《人民教育》中,我们陆续介绍了一些特级教师鲜活的教育教学思想。那么教师成长究竞有什么重要规律,怎样总结和提炼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思想?
- 鱼霞
- 关键词:教师成长教育教学思想教育生涯特级教师实践知识
- 《教师法》修订的核心问题:重新规定教师法律身份被引量:9
- 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教师是“专业人员”的法律身份,但由此也派生或衍生出教师聘用、编制、职务、工资、权益等方面的管理难题。因此,重新规定教师法律身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的逻辑起点和核心问题。而国家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是教师法律身份再确认的决定性因素。建议借鉴国际上对教师法律身份的规定,依据不同阶段学校教育承担国家责任的公务性强弱程度,重新规定不同类别教师的法律身份: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为“教育公务员”,公立高校教师为“专业人员”,民办学校与培训机构教师为“学校聘用人员”。
- 鱼霞毛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