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
-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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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我国刑事搜查程序的完善
- 2008年
-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搜查程序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实践中问题不断,具体表现在主体、提请搜查的条件、无证搜查、时间、方式等方面。我国刑事搜查程序应当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其一,建立搜查司法审查制度,确立搜查令状主义;其二,明确规定搜查的实质条件,严格搜查的启动程序;其三,增加无证搜查的种类,完善其适用条件。其四,修改搜查证的内容,使其符合特定性要求;其五,搜查时间原则上要求为白天,以夜间搜查为例外;其六,健全搜查监督机制,加强对搜查的制约;最后,完善违法搜查救济机制,加强对公民的救济。
- 李勇
- 检察权视野下的刑罚个别化方法
- 2009年
- "应受惩罚的是行为,而惩罚的是行为者"的观点,是对刑罚个别化的高度的概括,实现了以"行为为中心"到以"行为人为中心"刑罚理论的转换,体现了"防卫社会"的刑罚目的观,"人身危险性"成为实施刑罚的真正基础。在我国具体的司法语境下,刑罚个别化的司法实践活动离不开检察权重要作用的实现。检察权与刑罚个别化具有天然的亲和力,也是实践刑罚个别化最便利、最适宜的方法;以"人身危险性"为重要参数,运用不同的司法方法和具体方法,检察权主导下的刑罚个别化司法实践活动,能够促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辩诉交易、非监禁化、刑罚解除等司法改革的发展;检察权通过介入对犯罪人的人格调查、数据分析、案件说理,为刑罚提供合理的依据,促使犯罪人回归社会,实现社会正义和秩序。
- 焦武峰李勇
- 关键词:检察权刑罚个别化人身危险性司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