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
- 作品数:11 被引量:47H指数:4
- 供职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网络主播就业劳动法规范适用问题及解决被引量:2
- 2023年
- 网络主播和平台公司之间常因劳动关系认定和“合作协议”中竞业限制条款效力问题发生争议。平台型就业体现出更强的灵活性,更弱的从属性,加上现行劳动关系认定中的从属性标准及全有全无的解释方法,使得网络主播用工关系性质难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平台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与网络主播签订各种名目的合作协议,规避其劳动法义务,导致网络主播在实践中多被认定为合作关系或劳务关系,不利于网络主播劳动权益的保护。应当在现行法律规范中明确网络主播的劳动者身份和劳动关系性质,适当扩大劳动关系从属性标准的内涵和外延,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合同行为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的运用。
- 陈丹李旭红
- 关键词:就业竞业限制从属性
- 法院院庭长权力角色冲突及解决被引量:10
- 2018年
- 从法律文本上看,法院的院长和庭长是审判职务,负责相关诉讼事务和程序问题的处理,但从实践来看,院庭长又是典型的行政官员。院庭长从审判职务演变为行政职务,原因在于我国司法逻辑与行政逻辑混同,司法组织建设落后,法官素质受到怀疑。应当从机构上进一步分离司法行政和审判,制定院庭长权力清单,减轻司法行政权对审判权的不当影响。
- 陈丹娄必县
- 关键词:司法行政审判权力清单
-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中“适度放活”的制度完善被引量:6
- 2021年
-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提出的"适度放活"要求,是当前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意旨。结合我国宅基地利用现实对"适度放活"进行实践性考量,应当围绕"适度放活"的内涵和目标,兼顾农民宅基地权益价值的最大化需求,促成改革政策的立法转化。在"放"与"活"的法律制度构建上应当坚持土地用途管制的红线要求,同时明确宅基地的可流转性,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内容,推动流转方式的多元化。
- 杜艳陈丹
- 关键词:宅基地
- 隔代探望权行使的现实困境及其司法应对被引量:5
- 2019年
- 隔代探望权被视为探望权制度不足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时的衍生权利,其本质上应当归入亲属权范畴。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隔代探望权尚未得到立法的明确认可,客观上使得隔代探望权纠纷面临难以获得确定性裁判结果的现实困境。除了推动立法逐步完善,司法实践中还应当对探望权采取目的解释方法,运用实践理性探索合理化的制度构建,明确隔代探望适用的原则、情形、条件以及程序保障等,积极回应隔代探望的社会需求,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成长利益以及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 陈丹靳英
- 关键词:《婚姻法》
- 疫情防控背景下工伤认定规则的体系完善
- 2021年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对于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的工伤认定存在分歧,暴露我国工伤认定规则的系统性不足。完善我国现行工伤认定规则的体系,应当明确流行性传染疾病认定的法条要素,采取抽象化立法建构增强具体规则的适用弹性,同时确定工作原因作为核心判断标准。
- 陈丹夏张涵
- 关键词:工伤认定
- 未来应收账款叙做保理法律风险及其应对被引量:2
- 2022年
- 我国《民法典》明确肯定了未来应收账款叙做保理的合法性,并将其所涉基础合同的有效性设定为保理合同效力认定的前提。叙做保理的未来应收账款的有效性应同时满足合理期待性、确定性以及可转让性的要求。在有关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指引下,未来应收账款叙做保理合同的效力评价仍然面临着规范适用的分歧,增加了保理业务经营的风险性。该风险主要分为内在风险与外在风险,而其成因主要在于保理人的客户选择理念、保理业务管控和行业规范体系建设的诸多不足。为应对这些风险,应构建以《民法典》为核心的规则体系,确立以保理合同合法性审查为核心的裁判思路,同时完善保理业务开展和自律的行业规范。
- 陈丹谢飞
- 关键词:保理法律风险
-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民财产权益的实现路径被引量:18
- 2020年
- 宅基地作为承载农民财产权利的客体范畴,其保障性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正在逐步向财产性功能拓展。实行"三权分置"改革对宅基地进行权能重构,为宅基地权利进入市场体系提供价值机理和法律依据的同时,意在增强宅基地作为农民财产权益的变现能力,充分发挥其权能价值和市场效用。改革应当围绕农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合理建构农民宅基地财产权益的类型和内容,通过立法确定宅基地权利主体和边界,完善流转权利的权能构造,系统建构农民权益的实现和保障机制。
- 陈丹
- 关键词:宅基地农民权益
- 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的目标意蕴及其法治贯彻被引量:1
- 2021年
-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措施。但由于试点改革关于宅基地"三权"的权利性质、边界等未能达成共识,影响了改革政策的立法转化。学界讨论主要着眼于扩权赋能的宅基地权利配置及其体系建构,而忽略了"适度放活"内涵于"三权分置"中的价值目标和制度功能,影响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权能的实践性赋予。在我国现行法律和理论框架下对"适度放活"进行立法转化,应以宅基地"三权"的确权赋能、宅基地利用的违法纠正为基础和保障,遵循既有的土地用途管制红线,最终实现"适度放活"制度贯彻的体系化和法治化。
- 陈丹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
-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规范依据与实践应对
- 2024年
- 出于保护个人信息权利、规范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目的,现行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审计。但囿于既有规范的技术性和特殊性,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实施中面临着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企业经营利益、审计模式与程序启动、审计方法与工具应用等不同层面的现实难题。按照既有的合规审计规范要求,实践中应当持续关注法律和政策、重点行业规范依据的变化,根据实际情况恰当运用审计工具和方法,并做好合规审计后的建议落实转化工作,以审计监督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闭环管理,最终提高全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 陈丹
-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
- 人工智能劳动关系主体性证成与制度改进被引量:2
- 2021年
- 人工智能的类人化发展对劳动力结构、组织形态、成果形式以及劳动运行等影响。虽然目前人工智能的应用尚不足以颠覆现行劳动法的主体制度,但也对传统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及从属性认定标准提出了改善需求。基于劳动权的生存权属性,人工智能在现阶段还无法成为劳动者,但也不排除随着理论和制度的创新发展而取得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劳动法制度的变革发展应当继续贯彻劳动权益保护宗旨,强化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制度关照,同时建立差异化调整和结构性失业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劳动权益实现与多元共治机制等,在此前提下逐步推动人工智能融入劳动法制建设的规则形塑。
- 陈丹
- 关键词:人工智能劳动关系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