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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少华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保险
  • 1篇代位
  • 1篇代位追偿
  • 1篇代位追偿权
  • 1篇贷款
  • 1篇贷款保证
  • 1篇贷款保证保险
  • 1篇信贷
  • 1篇受益人
  • 1篇汽车
  • 1篇汽车消费贷款
  • 1篇汽车消费贷款...
  • 1篇权益
  • 1篇追偿
  • 1篇追偿权
  • 1篇消费贷款
  • 1篇消费信贷
  • 1篇立场
  • 1篇保险人
  • 1篇保障性

机构

  • 2篇烟台大学
  • 2篇中国人民财产...

作者

  • 2篇史卫进
  • 2篇栾少华

传媒

  • 1篇烟台大学学报...
  • 1篇科技信息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1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代位追偿权
2012年
0引言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以及还贷率的无保障性,迫切需要消费贷款关系中保险公司的加入。为了适应这种市场需求,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消费贷款保证合同作出了规定。保监会也批准了保险公司设立保证保险的险种。保证保险如火如荼地开展了起来。
栾少华史卫进
关键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信贷保障性
保险责任开始的认定标准研究——以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益为立场被引量:1
2011年
在投保人预付保险费后至保险合同成立前的所谓的"保险空白期"内,如何界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以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在各国和地区保险法上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制度和理论。在归纳各国和地区在保险责任开始问题上形成的立法例、司法判例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以保险责任开始的属性、正式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开始、暂保保险的规则、临时保险制度和追溯保险制度等问题为重点,对保险责任开始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对保险责任开始的干预规则进行研究,在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立场上,解决"保险空白期"的保险责任承担问题。
史卫进栾少华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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