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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晨

作品数:8 被引量:33H指数:3
供职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2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行政
  • 3篇权利
  • 3篇公众
  • 3篇公众参与
  • 3篇法律
  • 2篇行政执法
  • 2篇噪声污染
  • 2篇执法
  • 2篇宪法
  • 2篇环保
  • 2篇环境公益
  • 2篇环境影响
  • 2篇环境影响评价
  • 2篇环评
  • 2篇环评审批
  • 2篇公共利益
  • 2篇公众环境
  • 2篇法律冲突
  • 2篇保护权利
  • 1篇信息公开

机构

  • 8篇苏州大学

作者

  • 8篇楚晨
  • 1篇朱谦

传媒

  • 1篇会计之友
  • 1篇四川环境
  • 1篇中国人口·资...
  • 1篇江淮论坛
  • 1篇中国环境管理...
  • 1篇成都理工大学...
  • 1篇环境研究与监...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年份

  • 2篇2020
  • 4篇2019
  • 2篇2017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跨行政区域环评审批权转移的法律适用研究被引量:1
2020年
当建设项目选址在行政区域的临界处或是在河流、湖泊沿岸时,则可能会造成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3条规定了三种类别的跨行政区域环评审批权限划分,因邻避效应所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环评审批权转移是法律适用的难点.因跨行政区域环评审批权转移触发条件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对该条文解释与适用时也应当进行动态分析.基于此,本文结合信赖保护与成本控制等因素,阐明了异议的提出主体及内容.并以异议提出的时间为线索,明确了对跨行政区域环评审批权异议的不同解决程序及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提出,加强区域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和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依据的全面性是突破该条款适用困境的关键.
楚晨
关键词:区域环境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法律适用
公众参与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初探被引量:3
2020年
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可以提高政府生态环境责任,避免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该过程属于一种公权力对另一种公权力的监督,且二者可能具有一定的上下级关系,从而导致该监督过程具有一定的弊端。加之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对政府不信任的加剧,应当引入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不仅能够提高审计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质量,而且还能够加强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信息中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应当及时进行公开,提供公众参与渠道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对公众意见的及时回应保证该过程的信息充分交流与沟通。
楚晨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宪法环境条款在环保执法中的适用被引量:1
2017年
宪法的实施不仅仅限于立法环节,在司法以及行政环节也可以找到宪法实施的途径。宪法对环境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但由于宪法的抽象性,不仅需要立法者依据宪法作出更加详细的法律,在行政执法环节则要求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做到依宪解释,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应当符合宪法的精神。宪法环境条款中规定了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环境行政机关作为行使国家环境行政管理权的主体,应当在环境行政执法中践行宪法的实施,做到依宪释法。依宪释法不仅要求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时做到行政行为符合宪法精神,同时还要求这种解释符合法律目的和遵循一定的利益衡量标准,从而在个案中做到依宪释法。
楚晨
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突出公众对环境公益之维护被引量:17
2019年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权利基础是公众环境保护权利。该项权利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已经正式确立,其行使之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中,虽然也落实了公众环境保护权利的法律规范,但基于环境公共利益维护的公众参与存在明显的法律规范边缘化情况。因此,需要引导公众利益诉求以环境公共利益为核心、拓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主体的范围、畅通公众与环评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反馈、强化公众环境保护监督权利的行使以及完善建设单位责任承担机制,对环境公共利益维护下的环评公众参与制度予以修正。
朱谦楚晨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公共利益公众参与
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执法探析被引量:1
2019年
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困境。因地方夜间施工环境噪声执法主体的冗杂不一、处罚区间不明确而表现出法律适用冲突。行政部门具有专业性,但难以集众之所长于一身,在夜间建筑施工环境噪声的执法过程中表现出能力不足。为解决这一现象,需要在法律中作出明确性规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监测数据调控和预警机制等方式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楚晨
关键词:噪声污染行政执法法律冲突
逻辑与进路:环评审批中如何引入基于环境公益的公众参与被引量:5
2019年
从环评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进程来看,环评审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常常表现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程序,需要遵循行政法的程序性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是否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听证参与人的判断标准,以及围绕不同主体间利益冲突为中心的听证内容,使得行政许可听证过程中更易注重对私人利益纠纷的解决。事实上,环评审批部门作为公权力主体,本身具有维护环境公益的义务。而基于环境公益的公众参与的引入,能提高审批部门环境公益保护意识和能力。基于此,本文从利益角度分析,提出目前体制下的环评审批中,需要引入基于环境公益的公众参与渠道。随着多元化环境治理理论的发展,公众的主体作用愈加突出。2015年《环境保护法》对公众环境保护权利的重视,为公众保护环境公益提供了法律上的权利依据。结合2019年1月1日新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望在环评审批过程中真正为公众打开基于环境公益的参与入口。为了将基于环境公益的公众参与制度真正落实,除了通过法律解释寻找法律规范的相关依据之外,还需要有公众基于环境公益参与环评审批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引入公众基于环境公益参与环评审批的路径。这种路径包括专门制定一部基于环境公益的环评审批公众参与程序的平行模式,以及在现有的以私人利益保护为主的公众参与制度中,增加公众基于环境公益参与环评审批的方式和程序性规定的融合模式。通过对二者优劣的分析与比较,认为公众基于环境公益参与环评审批的融合模式更加符合中国目前国情。另一方面,在制度上予以跟进。具体而言,在现有参与制度的基础上,从信息公开范围及内容的扩展、环评范围外公众参与主体的引入、参与方式的优化方面融入环境公益保护参与程序,并为环境公益公众参与�
楚晨
关键词:环评审批公众参与环境公益环保部门
夜间施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分析被引量:3
2019年
夜间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存在上下位阶法律冲突及法律规范适用混乱的问题。为应对这一问题,需要对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治理的法律规范中排放标准的具体适用范围、禁止夜间施工的时间段和区域重新进行审视。对夜间作业禁止行为的豁免情形进行剖析,理清夜间施工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从法律的适用上提出可增加补充性条款,以方便各地方根据区域特点进行完善,保证对夜间施工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楚晨
关键词:噪声污染法律依据法律冲突
人的尊严的宪法含义——从比较法视角解析被引量:6
2017年
人的尊严作为人的内在价值,是人作为人本来所固有的,并且与个人自由相关联。这种独立个体存在的自我价值,其本身为了个体自我存在而存在着,人的尊严的自由性、平等性决定了人的尊严的普遍性和独特性,其不依赖于外在的价值判断。同时,人的尊严在宪法上的价值更作为其首要价值而存在,这种价值不仅视每个人为拥有内在价值的、有自决自主权利的理性个体,而且其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为国家和他人提出尊重的要求。一个人的尊严的保护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水平的一个标志。
楚晨
关键词:宪法价值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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