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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光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事
  • 1篇刑事处罚
  • 1篇要旨
  • 1篇秩序
  • 1篇审判
  • 1篇审判实务
  • 1篇司法
  • 1篇土地承包合同
  • 1篇土地承包权
  • 1篇土地承包权益
  • 1篇权益
  • 1篇拉德布鲁赫
  • 1篇合同
  • 1篇衡平
  • 1篇衡平司法
  • 1篇二审法院
  • 1篇法定
  • 1篇法定刑
  • 1篇法律
  • 1篇法律秩序

机构

  • 2篇浙江省高级人...
  • 1篇杭州市中级人...

作者

  • 2篇肖建光
  • 1篇刘延和
  • 1篇冯菁

传媒

  • 1篇人民司法
  • 1篇民间法

年份

  • 1篇2008
  • 1篇2007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乡村社会的法律秩序与衡平司法——以民间规范为视角
2008年
法律上的效力只能在毫不脱离民众生活实际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否则民众生活就会拒绝服从它……因而,法律的具体创新大体上是要尽其所能地只做出这样一些规定,它们在没有其他任何附加影响的情况下,发展了与人民生活现实紧密相关的习惯。
罗小平肖建光
关键词:法律秩序拉德布鲁赫衡平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权益二审法院
曾因诈骗受刑罚不能认定为诈骗罪的特别严重情节
2007年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施行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为可参照执行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条第3款第(7)项把"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作为特别严重情节加重处罚。由于1997年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相较于1979年刑法的诈骗罪已经作出实质性修改.并且这个条款也与累犯从重处罚原则不一致.因此.对该司法解释中的这一条款,审判实务中不再参照执行。
刘延和冯菁肖建光
关键词:从重处罚刑事处罚审判实务裁判要旨法定刑《解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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