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棉
- 作品数:7 被引量:5H指数:2
- 供职机构: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 发文基金: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冲突与选择:刑事诉讼中的“必要丧失”被引量:3
- 1991年
- 在刑事诉讼活功中,追求实体真实与坚持法律程序之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统一的,但有时也存在冲突。如果没有相应的冲突与选择意识,在理论上将会不自觉地陷入某种困境。坚持法律程序的选择虽然可能失去个别案件的实体真实而令人不无遗憾,但可以由此而达到在绝大多数案件上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统一。因此,可以说,选择法律程序,不是放弃实体真实,而恰恰是为了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和更广阔的领域中坚持实体真实的需要。
- 张棉
- 关键词: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活动上诉不加刑原则查证属实非法取证诉讼权利
- 社会转型期司法公信力的缺失与重铸——以检察机关为视角
- 2014年
- 社会转型期,司法承载着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而司法公信力是这一重要使命得以实现的基础和保证。在此,有必要立足于检察工作实践,从分析司法公信力的内涵与特征入手,对社会转型背景下我国司法权运行中出现的司法公信力缺失现状进行剖析,并就如何重建司法公信力进行探索,以期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所裨益。
- 张棉杨海燕
-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
- 外国刑法中的缓刑
- 1991年
- 缓刑就其本质而言,是对短期自由刑所产生的弊端的一种救济。19世纪中期,刑法思想不断演进,目的刑、教育刑主张应运而生,为缓刑这一富有促进机能的刑罚制度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缓刑渊源于英国普通法。缓刑的最初形态表现为“恩赐牧师”。所谓“恩赐牧师”。
- 张棉
- 关键词:外国刑法刑法思想短期自由刑英国普通法缓刑考验期限缓刑制度
-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之内涵及实现路径——兼论与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义务的关系被引量:2
- 2015年
-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旨在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证人、被害人等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该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可能导致刑罚或者加重刑罚的证据收集工作,其适用的证据范围主要是言词证据和简单的肢体动作语言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义务之间没有矛盾。应通过坚持无罪推定理念,确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刑事证据制度中的指导地位,准确适用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完善审前律师辩护制度等途径,推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实现。
- 张棉
- 关键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犯罪嫌疑人
- 宪政视野下的“风险刑法”反思
- 2013年
- "风险刑法"无论在内涵还是表现形态上都迥异于传统刑法,也对其形成一定的冲击与超越。"风险刑法"在风险治理上的优势决定了其存在的价值,但是"风险刑法"也须以宪政为基础,从宪政维度反思其负面影响是必要的警醒,从宪政视野解读其发展取向是未来的期许。风险刑事立法的谦抑、风险刑事司法的克制、宪法性法益概念的引入和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是"风险刑法"基本发展取向,其将使得"风险刑法"的安全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之间的张力得到一定的缓解。
- 洪星张棉
- 关键词:宪政
- 也谈“只知有军法,不知有相国”
- 1992年
- 《人民司法》1992年第1期刊登一篇题为《由“只知有军法,不知有相国”想到的》杂谈。作者对赵盾、韩厥很是推崇。我倒觉得这两个人对这件事的处理大有商榷之处。 韩厥承蒙赵盾举荐,由寄人篱下的门客一跃而为司马。赵盾因忘带饮具,让人驾车去取,冲撞了三军。韩厥严肃军纪;追究这件事,原无可厚非。但论起前因后果,过在赵盾,应该追究赵盾的责任。
- 张棉
- 关键词:饮具人民司法
- 国外刑事损害赔偿简介
- 1993年
- 刑事损害赔偿,或称冤狱赔偿,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所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极端蔑视人权,任意出入人罪,冤狱比比皆是,是根本无所谓刑事损害赔偿的。到了近代,随着资产阶级的崛起,刑事损害赔偿才得以确立并逐步制度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对这一制度也作了有益的改造和吸收。 当今世界各国关于刑事损害赔偿立法,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第一。
- 张棉
- 关键词:损害赔偿赔偿请求过错责任原则赔偿数额赔偿标准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