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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薇

作品数:5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新论
  • 1篇新区
  • 1篇异议
  • 1篇国家级新区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定位
  • 1篇法治
  • 1篇复议
  • 1篇复议制度
  • 1篇裁定

机构

  • 2篇河北大学

作者

  • 2篇柯阳友
  • 2篇张佳薇

传媒

  • 1篇保定学院学报
  • 1篇河北工业大学...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6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雄安新区的法律定位被引量:2
2017年
为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雄安新区。在法治的框架下建设雄安新区,做到定位明确、有法可依。雄安新区法律法规建设应遵循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全国性与地方性相结合、体现新区性质和特色的原则;应赋予雄安新区地方立法权,制定明确雄安新区的法律定位、建设目标和任务等法律法规,制定《雄安新区管理条例》《白洋淀湿地保护条例》和其他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反映雄安新区特色的法律法规。
柯阳友张佳薇
关键词:法律定位法治国家级新区
执行复议制度新论
2016年
执行复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行为异议审查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予以救济的制度,是对执行行为异议这种程序性执行救济方法的再救济。它具有权利救济、兼顾执行效率、分权制衡和利益平衡等价值。申请执行复议的主体、范围、形式、期间构成提起程序。执行复议的审查主体是执行裁判合议庭,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可依法举行听证,审查范围限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复议请求,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执行复议的裁决包括裁定维持执行行为异议裁定、撤销或者变更、撤销并发回重新审查、直接作出新裁定等类型。
柯阳友张佳薇
关键词:裁定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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