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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金花

作品数:20 被引量:198H指数:10
供职机构: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电气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1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8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5篇制权
  • 5篇控制权
  • 4篇董事
  • 4篇章程
  • 4篇公司章程
  • 3篇董事会
  • 3篇社会责任
  • 3篇投资者
  • 3篇投资者保护
  • 3篇金融
  • 3篇科技金融
  • 3篇防御
  • 2篇董事会制
  • 2篇董事会制度
  • 2篇上市公司
  • 2篇披露
  • 2篇金融结合
  • 2篇公司控制权
  • 2篇股东
  • 2篇大股东

机构

  • 14篇中山大学
  • 13篇广东工业大学
  • 2篇南开大学
  • 2篇首都经济贸易...
  • 2篇悉尼科技大学
  • 1篇德岛大学
  • 1篇广东财经大学

作者

  • 18篇许金花
  • 9篇李善民
  • 4篇张东
  • 3篇曾燕
  • 3篇陈玉罡
  • 2篇王凯
  • 2篇黄灿
  • 2篇戴媛媛
  • 1篇顾小龙
  • 1篇武立东
  • 1篇张夏青
  • 1篇范合君
  • 1篇陈勋
  • 1篇张霖琳
  • 1篇林秉旋

传媒

  • 4篇管理科学学报
  • 3篇经济管理
  • 2篇中国市场
  • 2篇管理学报
  • 1篇南开管理评论
  • 1篇系统工程理论...
  • 1篇厦门大学学报...
  • 1篇南方金融
  • 1篇管理评论
  • 1篇财会月刊
  • 1篇产经评论

年份

  • 2篇2023
  • 1篇2021
  • 1篇2020
  • 2篇2019
  • 4篇2018
  • 1篇2017
  • 5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4
2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日本、德国科技金融结合机制研究被引量:29
2014年
本文以银行主导模式的典型代表日本、德国为例,分别从政府的扶持政策、直接融资市场(风险投资市场、资本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信用担保)三个方面对其科技金融模式进行研究。结论表明,日本、德国这种银行主导的融资模式,在强化间接融资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整合了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减少了金融机构与科技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效地激发了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潜力。总体而言,这种银行主导科技金融的模式对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是有效的。
黄灿许金花
关键词:科技金融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反收购强度与公司控制权防御被引量:2
2020年
本文构建理论模型分析了反收购强度对公司控制权防御的影响与最优反收购强度的选择,并将大股东掏空行为纳入分析框架.首先,在三种不同的反收购决策权归属的情况下,分别考察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代表大股东利益的管理层以及潜在主并企业的三方博弈行为.其次,构建了反收购强度如何影响公司控制权防御的理论模型.最后进行了数值分析,综合阐述了反收购强度对潜在主并企业的出价及目标公司并购概率的影响.主要研究结果表明:1)除开传统文献中提出的谈判收益假说与管理层堑壕假说,反收购条款的控制权防御作用同时也受到目标公司反收购决策主体的影响.2)在三种不同的反收购决策权归属的情况下,主并企业的最优出价均随着反收购强度增加而升高,且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增高,最优出价也将会进一步提升.3)反收购强度和反收购决策权的归属是影响并购概率的两种重要因素,当明确反收购归属权时,并购概率随着反收购强度的加强而下降;当目标公司改变反收购归属权时,即使反收购强度增大,并购概率也可能会上升.
许金花曾燕康俊卿
关键词:反收购决策权
专业背景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监督功能被引量:24
2016年
利用来自2004—2014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本文实证检验了从业经历不同的专业背景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掏空问题的监督功能。研究结果表明:(1)与非实务界会计背景独立董事相比,实务界会计背景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具有更强的事前与事中监督功能。对于法律背景独立董事而言,其事前与事中监督功能并不因工作经历的不同而存在差异。(2)与非实务界会计背景独立董事相比,实务界会计背景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具有更强的事后监督功能。(3)制度环境的外部治理机制与实务界会计背景独立董事治理之间是替代关系,而法律背景独立董事的事前与事中监督功能与外部治理机制之间为互补关系。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独立董事自身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督功能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王凯武立东许金花
关键词:独立董事合法性会计法律
家族涉入、制度环境与企业自愿性社会责任——基于第十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的实证研究被引量:31
2018年
民营企业普遍以家族所有的形式存在,家族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本研究从家族企业的社会情感财富理论和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出发,强调家族涉入保存社会情感财富的特殊动机。基于第十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本文研究了家族涉入对企业自愿性社会责任行为及履责意愿的影响,以及制度环境在其中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1)家族涉入对企业慈善捐赠、环境治理这两种自愿性的社会责任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2)家族涉入与企业慈善捐赠、环境治理这两种自愿性社会责任的履责意愿显著负相关。(3)进一步研究发现,制度环境是影响家族自愿性社会责任表现的关键宏观因素,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环境下,家族涉入对企业自愿性社会责任行为的正向影响更强,而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责意愿的负向影响会减弱。
许金花李善民张东
关键词:家族涉入环境治理制度环境
社会责任披露能抑制上市公司信息违规吗被引量:1
2023年
本文从非财务信息披露视角系统分析并检验社会责任披露的微观治理功能。实证研究发现,社会责任披露对信息违规尤其是信息披露违规具有明显的治理效果。进一步分析发现:第一,企业披露详细的社会责任信息可以降低信息不透明度以及提高企业声誉,从而减少信息披露违规,表明社会责任披露具有信息沟通效应和声誉监督效应;第二,在非国有企业和外部制度环境较好的企业中,社会责任披露的违规治理效应更强。本文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非财务信息披露在治理上市公司信息违规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为监管机构治理和防范上市公司信息违规提供了思路。
许金花商丽霞袁雪莹
关键词:社会责任披露信息披露违规
社会责任、股东资源与创始人实际控制权被引量:2
2019年
以雷士照明为研究对象.用探索性案例研究方法,探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创始人控制权获取和维持的影响,搭建并验证了社会责任对控制权影响机制的理论框架。研究表明:股东资源“总量”是控制权最终归属的决定因素;履行社会责任能够维持创始人控制权的稳定,并且能够在控制权之争中帮助创始人获取控制权;社会资本在社会责任与控制权的关系中起“桥梁”作用;社会责任对控制权的影响机制同时受到制度因素的制约,并随着制度因素的变化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许金花戴媛媛李善民
关键词:社会责任实际控制权
董事会资本、分层董事会条款与公司风险承担研究被引量:10
2019年
聚焦中国资本市场上保护管理者控制权的重要手段——分层董事会条款设立,基于资源观和代理观,从该条款设立的影响因素和后果两个方面展开研究分析。首先,指出董事会资本是影响分层董事会条款设立的重要因素;其次,在公司风险承担的研究情境下,探讨了分层董事会条款设立之后的作用机理;然后,利用手工搜集的上市公司分层董事会条款数据,实证检验了分层董事会条款设立影响因素和后果的研究假设。研究结果发现:董事会资本越丰裕,上市公司越可能设立分层董事会条款;分层董事会条款的设立会阻碍董事将其资本应用于公司风险承担。
王凯范合君薛坤坤许金花
关键词:董事会资本
证券监管处罚、公司印象管理与CEO过度投资被引量:6
2017年
证券监管处罚作为公司外生冲击事件,直接或间接影响违规公司未来的会计与财务行为。本文选取2006—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违规监管数据为研究样本,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从声誉修复角度考察证券监管处罚对违规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1)与未受处罚的公司相比,违规公司被处罚后倾向于过度投资,通过激进的投资行为对冲处罚的负面影响,借以修复公司受损形象,但导致公司投资效率下降,损害投资者利益;(2)CEO学历水平越高,上述现象越严重;(3)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并未能有效约束高学历CEO的刺激反应。最后,使用匹配后双重差值分析、样本自抽样回归分析,以及不同子样本、不同匹配变量多重检验分析后,结果一致稳健。本文立足企业微观经济行为,拓展了证券监管处罚经济后果的研究视角。
顾小龙张霖琳许金花
关键词:证券监管CEO过度投资
分层董事会制度与公司价值——基于公司章程的视角被引量:17
2016年
关于分层董事会制度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学界尚没有一致结论。利用2006—2012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检验了分层董事会制度影响公司价值的作用机制。研究结果同时支持了"堑壕假说"和"谈判收益假说",具体表现为:(1)分层董事会制度增加了公司的隐性代理成本,这种情况在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的公司表现更加明显;(2)分层董事会制度降低了目标公司被并购的概率,削弱了控制权市场的惩戒作用;(3)分层董事会制度增加了并购溢价,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并购的谈判收益。以上研究结论为公司治理制度选择以及监管部门加强对公司的监管,提供了很有价值的依据。
李善民许金花张东
关键词:公司章程代理成本
公司章程设立的反收购条款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吗--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被引量:40
2016年
在公司章程中设立反收购条款的初衷是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么,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章程设立反收购条款是保护还是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文以2006-2012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设立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公司章程中设立分层董事会、绝对多数条款和累积投票制条款能够显著降低控股股东的掏空,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作用,而董事提名权条款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没有显著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国有上市公司,在非国有上市公司章程中设立绝对多数条款及累积投票制条款能大大降低其掏空程度,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大的公司,绝对多数条款和累积投票制条款对投资者的保护作用也越大。本文从公司章程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丰富了"法与金融"领域的文献,同时为上市公司科学设立章程条款提供了基于大样本分析的经验证据。
李善民许金花张东陈玉罡
关键词:公司章程中小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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