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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竹

作品数:13 被引量:33H指数:3
供职机构:重庆三峡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建筑科学理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建筑科学
  • 1篇自然科学总论
  • 1篇理学

主题

  • 2篇有权
  • 2篇所有权
  • 2篇土地所有权
  • 2篇农村
  • 2篇农村集体土地
  • 2篇农村集体土地...
  • 2篇权利
  • 2篇权能
  • 2篇集体土地所有...
  • 2篇教学
  • 2篇公民
  • 2篇城乡
  • 2篇村集体
  • 1篇档案
  • 1篇档案开放
  • 1篇档案开放利用
  • 1篇档案利用
  • 1篇虚化
  • 1篇学法
  • 1篇学理

机构

  • 7篇重庆三峡学院
  • 2篇三峡学院
  • 1篇国家行政学院

作者

  • 9篇陈怡竹
  • 2篇许文胜
  • 1篇黄猛
  • 1篇吴宪
  • 1篇胡庆平

传媒

  • 3篇科技信息
  • 1篇安徽农业科学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档案学通讯
  • 1篇城市规划
  • 1篇重庆三峡学院...

年份

  • 1篇2015
  • 2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 1篇2009
  • 2篇2008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法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之道:讨论式教学法被引量:1
2008年
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直接关系到教育目标的实现,传统讲授式教学法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法学专业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急需改革。讨论式教学法是法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有效途径,其可以克服传统讲授式教学法的诸多不足。教师在运用讨论式教学法时,应按照其科学的程序组织教学。
陈怡竹
关键词:法学讨论式教学法
三峡库区农地承包权流转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以万州、开县、奉节为例
2013年
三峡库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率较高,发展态势良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产权界定不清、农地零散化严重、流转市场机制不发达、流转行为不规范等。对此,应采取明晰农地产权、放宽流转条件,推动农地互换、提高农地成块规模,培育农地流转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市场化流转机制,建立流转服务中心、规范流转行为等改善措施,以实现三峡库区农业规模化经营及提高农民收入。
陈怡竹许文胜
关键词:三峡库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失落与回归被引量:3
2008年
本文指出农地所有权被弱化现象,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地所有权存在的主体虚位和权能丧失两大问题。最后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农地所有权的回归作出了探讨。
陈怡竹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
论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下的司法行政服务——以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例
2009年
良好的司法行政服务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意义重大。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环境下,司法行政服务应从推进全民普法、重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和改革人民调解工作等途径着力改革和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陈怡竹
关键词:统筹城乡
档案开放利用中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被引量:14
2013年
在档案信息开放利用中,隐私权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信息资料,隐私权权利人对这些信息享有保密、知悉、支配、公开、修改和救济的权利,但这些具体权利并没有在档案法律法规中得以直接明确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实务操作。在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同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对其进行必要限制,以实现档案利用中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协同。立法上,应采取直接规定的方式明确界定隐私权,并需对档案利用中隐私权的保护和限制进行合理平衡。
陈怡竹黄猛
关键词:档案利用隐私权公共利益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虚化与影响的制度分析被引量:3
2011年
从法律制度和实践层面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被取代、权能被国家干预和限制的具体表现,揭示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现象,并进一步指出在农村公共服务发展、农民个体利益保障和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造成的深刻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改革的应有价值取向。
陈怡竹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权能
马克思人学理论视野下的高校教学改革
马克思人学理论坚持把人的价值放在首位,始终关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强调实践对人发展的重要性。马克思人学理论为当前高校教学改革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在马克思人学理论指导下,高校教学目标应调整为过程性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应以形...
吴宪陈怡竹
关键词:马克思人学理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文献传递
试论占有时效
2010年
占有时效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保护社会大多数权利主体的占有,而不是非权利主体对他人之物占用所形成的社会秩序,这也正是占有时效制度的价值所在,其证据功能是这种价值的必然体现。占有时效制度的具体构建上应当以保障大多数人权利为原则。
陈怡竹
论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及实现被引量:9
2015年
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中参与权在城乡规划行为中的具体衍生,包括知情、表达、协商、监督和获得救济等内容。确立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并保障其实现,可以促进城乡规划获得正当性、提高城乡规划质量、制约公权力滥用和促进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明确参与主体、增强公民参与意识、提高公民参与能力、拓展公民参与途径和疏通救济渠道,以确保公民城乡规划参与权得以真正实现。
陈怡竹许文胜胡庆平
关键词:公民参与权城乡规划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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