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
- 作品数:22 被引量:56H指数:5
- 供职机构: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浅谈五步仿真法学实践教学法
- 2014年
- 五步仿真法学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旁听、观摩、演示、交流、比较、评价、反思、总结等教学方法实现法学教学观念、教学理论和教学路径的突破,不仅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学思结合、知行合一的学习习惯、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综合实践能力,而且有效推动了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进程。
- 陈文
- 关键词:法学高等教育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法
- 诊所式法律实践教学目标探析
- 2014年
- 诊所式法律实践教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诊"病"、治"病"和巩固性"治疗"实现法律实践教学教育目标。诊所式实践教学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指标体系包括法律法规的认知能力、基本操作能力和法学研究创新能力等。其中培养法律法规认知能力是实践教学的初级教学目标。培养法律知识的领悟能力、原理原则的理解能力、法律综合运用能力、法律经验的总结能力、法律职业的伦理与自律能力、法律制度的构建能力及法学科研能力等实践教学的中级目标。提高法律智慧、坚定法律信仰及养成自觉守法习惯是法学实践教学的终极目标。坚定的法律信仰、丰富的法律智慧和良好的守法习惯是普通法律人发展为成熟的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标志。
- 陈文
- 关键词:法学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方法
- 生态物权研究
- 在人类步入生态经济的今天,亟待通过生态哲学的思考与生态立法来调整人类社会关系和自然关系,使之既符合生态规律又符合社会经济规律,促使人类社会的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可持续的增长模式来发展。作为一种专门用于解决因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与...
- 陈文
- 关键词:归责原则
- 文献传递
- 新节能立法重在落实执行力
- 2007年
- 节能减排政策频遭"冷遇",节能立法执行力薄弱,已经严重影响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如期实现,我国将借助法律手段进行干预,新节能立法强化了法律法规的内在执行力。在司法实践中落实执行力需要以制定良法为依托、发展科技为根本、监督机制为保障、群众参与为基础、权力制约为关键进行系统治理,只有这样才能创造节能立法执行力的最高境界。
- 陈文
- 关键词:节能减排节约能源法
- 鉴定式案例分析教学法刍议被引量:5
- 2020年
- 鉴定式案例分析是德国法学教育的一种方法,也是德国司法考试的一种主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部分高校法学院逐步尝试此类教学方法,多与"诊所"教学、案例教程以及其他实践课程相结合。国内学者对鉴定式案例分析的研究侧重于方法论。本文通过对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介绍,分析其对校内师生实践与研究的作用,并且展望其对本土法学教学、司法实践以及构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积极影响。
- 陈文王中昊
- 关键词:请求权基础法律诊所教学
- 司法区块链的诉讼程序价值、功能及链际建设被引量:2
- 2021年
- 司法区块链借助数据库、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等技术,不仅能够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而且能够实现诉讼流程的智能化、网络化,提升诉讼效率。司法区块链具有诉讼程序再造、司法智能再现、法律法规再生、诉讼生态再造功能。当前应加快司法区块链"硬"链、"软"链、试点建设及项目研发,以早日实现法官"日审百案、百案日结"的诉讼目标。
- 陈文孙梦龙
- 论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共建背景下的生态权与生态法被引量:1
- 2013年
- 生态权形式上源于环境权,环境人格权内涵的渗入使环境权升格为生态权。生态权构成要件中的"生态性"和内涵中的"复合性"决定了其所属法域的特殊性及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必要性。公私法一体化救济模式是法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应然性选择。当前应当从立法层面全面梳理现有法律规范,制定符合法治文明和生态文明时代精神的生态法典,明确生态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确定生态权及生态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发挥生态法在法治文明建设和治理生态危机中的作用,有效地保护饱受危机摧残的生态环境。
- 陈文
- 关键词:生态法环境人格权
- 我国未来民法典的“本土化”定位被引量:1
- 2008年
- 民法典的"本土化"既是一国私法法制的起点和核心,又是其私法法制的目标和归宿,脱离了"本土"的民法典因为背离法律人的习惯思维理路、脱离社会生产生活背景、丧失民众基础和精神皈依、缺乏历史文化传统哲学理论及伦理道德的支撑而使其法制效力受到影响,不利于民法精神的彰显和私法价值的实现。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与政治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虽然我国非法制传统相对保守,法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相对成熟,但这些并不能成为我国法制建设钟情于它山之石的借口,"本土化"是法典建设的法制公理。
- 陈文
- 关键词:民法典本土化
- 人工智能的刑事风险及刑法应对被引量:6
- 2020年
- 弱人工智能技术尚未摆脱其工具化的实践属性,有关人工智能风险的刑法学论证应充分考量研究的现实语境。在此技术有待推广的背景下,亟需正确评估人工智能技术认知风险与应用风险,理清智能风险与刑事规范博弈的内在法治路径,为有关人工智能之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路径支持。对此,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应对研究应以明确的问题与合理的目标为导向,以刑法释义学为基本方法,实现技术价值向法律价值的回归,为涉及人工智能刑事责任的准确落位提供理论依据与规范支撑。
- 陈文姜督
- 关键词:人工智能
- 物权逻辑的反思
- 本文首先立足社会现实,以史为例,对物权思想、物权制度、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探讨。把“物权”这一私法的核心问题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进行客观的分析,找出“物权思想”、“物权制度”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制度之间普遍存在的客...
- 陈文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