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宏雁
- 作品数:8 被引量:7H指数:2
- 供职机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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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律本质到法律理解的本质:融贯真理观的必要性
- 2011年
- 在实证法学立场上,人们的研究兴趣必定固守于诸如"法律是什么"、"法律的本质是什么"等问题。而法律诠释学关注的是法律与事实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何理解法律的本质"这一问题成为人们的研究热点,法学研究应当关注主体性因素的作用。在国家制定法是司法裁判之唯一正当理由的基础上,实证法学坚持分析性真理观,强调从法律规则到司法结论的演绎式逻辑关系;法律诠释学在真理观上坚持融贯性立场,认为司法结论的正当性是由多个理由共同构成的整体所保证的,多个理由之间的融贯支持关系为结论提供正当性保证。融贯论的真理多元立场较为适合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念的需要,因而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 侯学勇郑宏雁
- 关键词:法律本质
- 法院调解中的民间法运用
- 随着近代由国家制定的成文法日益占据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的主导地位,民间法在现今的法律实践中已渐渐偏安一隅,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国家,社会中经过人们长期博弈进而自生自发形成的民间法规则不仅调整着历史上中国社会...
- 郑宏雁
- 关键词:民间法法院调解成本收益分析博弈论民商事纠纷
- 文献传递
- 民间法与法院调解发生学意义上的互恰被引量:3
- 2008年
- 以经济学原理作为分析工具,民间法及法院调解二者结合不仅有运作的共同基础,更具在乡土社会中顺利排解民商事纠纷的优势。民间法与法院调解需要且能够结合运用,民间法在现今社会法院调解过程中具有较大作用和优势,法院调解中引入民间法具有积极意义。
- 郑宏雁
- 关键词:民间法法院调解
- 法律智慧运用古今谈
- 2006年
- 今年4月,应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的邀请,我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做了一场“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演讲,黄文艺教授做了简洁的点评。他认为,法律方法的研究虽然是基于司法立场、以规则作为出发点探寻事实法律意义的活动,但各种各样的法律方法仍然是以理论形态出现的。虽然坚持司法中心主义立场的学者认为:基于立法中心主义的研究所得出的关于法律普适化结论不能很好地解决具体案件。但是关于法律方法一般理论的研究实际上又陷入新的打着“司法立场”旗帜的普适性研究。而这种研究与立法中心主义倾向并无质的差别,也是要建构一种普遍主义的教条。我在其他大学演讲同类题目的时候有同学提出,法律方法能否制度化,能否变成必须应用的方法。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黄教授的判断。这确实是一个理论难题。我们知道,任何理论不管是站在什么立场上,都是一种抽象的表述,都是思维的表达。用语言所描绘的事实需要借助人们的想象才能变得丰满,才能被理解成事实。这是由语词本身的概括性所决定的。那么,理论的研究者该怎么办,我们能否在摆脱理论研究的普适性倾向时,使法学真正走向形而下。看来问题并不能很好解决。对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结合,黄教授的评价给我很大的启发。他认为二者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律方法研究的过度理论化倾向。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法律智慧虽然因其宽泛而难以把握,但如果我们的研究者给它一个具体的场景,我们一般能分辨出什么是智慧、什么是平淡、甚至什么是愚蠢。当然这种分辨也许并不具有一般性,只是特定场景中的智慧,对研习者来说只能起到启发思维的作用,而不可能照搬适用,但它对累积法律人的经验有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如果法律方
- 郑宏雁
- 关键词:法律作用民众基础司法者
- 民间法生成、运作及其发展的经济学分析被引量:1
- 2007年
- 与国家法相对,民间法自生发于有限地域当中,其对特定群体的规制效果长久以来被归因于法律文化的传承,然而文化论的解释对于民间法何以能够成为法,何以能够成为文化,进而何以能够为个体所遵守却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法经济学原理的分析进路为我们提供了找出深层原因的依据。因此,我们有必要以经济学原理为分析工具,揭示民间法在生成、运作及发展过程中为个体所接受并产生规制实效的原因所在。
- 郑宏雁
- 关键词:民间法合意成本-收益分析
- 民间法与法院调解发生学意义上的互恰
- 本文以经济学原理作为分析工具,通过对民间法及法院调解生成过程的分析,阐明二者结合不仅有运作的共同基础,更具在乡土社会中顺利排解民商事纠纷的优势,从理论角度指出民间法与法院调解需要且能够结合运用,进而阐述民问法在现今社会法...
- 郑宏雁
- 关键词:民间法法院调解
- 整体性等于融贯性吗?——评德沃金法律理论中的融贯论被引量:3
- 2010年
- 在英语世界,不少学者讨论了"融贯论在德沃金法律理论中的作用"这一问题,有人认为德沃金所强调的法律的整体性就等于融贯性,也有人反对德沃金的法律理论含有融贯性的考虑。如何看待这一争论?德沃金是在追求融贯吗?本文在指出德沃金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了融贯一词——方法论意义上的融贯、作为一种实体价值的融贯——之后,对此做出回答,并进一步指出德沃金理论中对融贯论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融贯论的本意。
- 侯学勇郑宏雁
- 关键词:德沃金法律论证融贯论
- 民间法与法院调解结合的实践运作
- 2008年
- 从规范法学的视角出发,这样的一个课题设计似乎没有被讨论的意义,也没有在司法中运作的可能性,然而,当我们跳出理论的束囿直面更为广阔的法运作环境之时,作为一套统一的规则而设计,并被寄予指引和评价个体行为希冀的国家法,在由国家设置并以强力给予支持的司法机关的操作过程中,虽旨在与其配套,却远非理论所勾画的那般清晰而严谨,反倒是另外一套区别于国家法的规则集合屡屡在公力救济中产生着微妙的作用。在现今要求将司法运作与国家法紧密相对应的背景之下,如果说公力解纷机构——法院的审理判决需要严格从国家法中寻找依据的话,贯穿于整个司法过程,尤其是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民事司法过程当中的法院调解,相比较而言却以更加多样化的依据和方式、借助国家公权力的力量、完成着其定分止争的功能所在,而这多样化的依据和方式除了普遍被认可的国家制定法规范之外,民间法这样一套形成于特定地域范围内并经长期、反复被当地个体延用而获得一定强制力的规范集合,也正在有形无形之间指引着法院调解的实践过程。在颠覆以国家法一统公力救济的规范模式下。
- 郑宏雁
- 关键词:民间法国家公权力公力救济民事司法司法过程解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