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正林
- 作品数:50 被引量:245H指数:9
- 供职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农业科学文化科学轻工技术与工程更多>>
- 我国乡镇政府执法权配置研究被引量:21
- 2019年
- 乡镇政府执法权力配置,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对于实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意义重大。2019年初,针对乡镇执法问题,中共中央与国务院提出赋予乡镇政府执法权、实行相对集中执法、组建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等措施,但这一制度构想目前在法律层面缺乏依据,甚至与现行规范存在一定冲突。因此,推进我国乡镇执法体制的法治化建设,首先要理顺现行法律规范对于建立乡镇执法体制的障碍;其次对于构成障碍的旧规予以清理;最后在组织法与行为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各层次各方面对乡镇政府的执法职能与执法权予以确认,并给予相应的组织保障。
- 夏正林何典
-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力配置
- 论司法责任制视野下的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被引量:2
- 2017年
- 检察委员会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业务决策机构,但长期以来在实践中一直存在着权责不对应、议事事项不清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其功能错位和对民主集中制的误用。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把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这为检察委员会的改革和重新定位确立了新的基点。考虑检委会制度设计初衷及检察工作的现实条件,特别是基层检察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建议将检委会改造成咨询和监督机构,作为对司法责任制的补充。
- 夏正林胡立东
-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
- 编制工作要走上法治化的路子
- 2016年
- 编制工作,其实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人都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就,主哪里搬。而人事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人送到适合的岗位上。而要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就必须先做好编制工作,即保证“一个萝卜一个坑”。于是,全民皆编制,除农村,城市人部生活在编制之中,否则就是无业游民。编制的种类也很多:行政编,事业编,还有企业编,甚至还有正式编和非正式编之说。
- 夏正林
- 关键词:法治化人事管理工作经济时代城市人非正式农村
- 对“独立候选人竞选”现象再思考被引量:9
- 2005年
- 夏正林
- 关键词:独立候选人竞选代表候选人直接选举选举法提名
- 我国信访制度的历史流变、困境及出路被引量:3
- 2012年
- 我国信访制度的功能经历了从权力控制、群众政治参与到权利救济三个阶段的变化。现行的信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产物,是具有典型时代特点的便宜设计,然而,传统的社会心理因素在该制度实践中仍然起着关键的作用。当前,信访制度本身正面临法治化的挑战,其出路在于改变传统的权力纵向控制方式,建立以权力互相制约为基础的扁平化的治理模式,使信访制度回归到辅助性的地位。
- 夏正林
- 关键词:信访制度政治参与
- 宪法的“根本法”说之辩立——驳“母法”说被引量:2
- 2023年
- 学界通说认为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这种说法没有足够的理论依据,是对作为根本法的宪法性质的误读,是造成实践中宪法效力虚置的认识上的根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基本功能是控制权力,尤其是对立法权的控制。而“母法说”恰恰使宪法效力的实现依赖于立法权。宪法与普通法律并非是源和流的关系,用“母”和“子”的关系描述两者的关系不恰当。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应当加强对立法的合宪性审查。
- 夏正林
- 关键词:宪法母法根本法高级法
- 以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 2023年
- 以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紧迫的实践问题。以法治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在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点和难点在于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 夏正林
- 关键词:法治方式
- 也论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与审判独立被引量:12
- 2002年
- 强化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不是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 ,提出人大对个案监督实际上是现有法条的含混以及对人大监督权理论上的误解造成的。审判独立虽是从体制上解决司法腐败根源的有效途径 ,但也不能一步到位 ,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建立起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及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与审判独立之间也无法调和。
- 夏正林
- 关键词:个案监督审判独立司法腐败法官队伍法条含混
- 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抽象规范性文件问题研究被引量:5
- 2019年
- 高级人民法院以发布抽象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指导地方审判业务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立法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它的存在有一定现实的客观因素,需要进行系统性考察,不能简单地一废了之,也不能通过备案审查来强化它的合法性。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抽象规范性文件本质上属于制定抽象性规则的行为,与审判权行使的本质是相悖的,更重要的是,由地方法院进行司法解释不仅不利于全国法制的统一性,而且会加重已存在的司法行政化倾向。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建立立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的法制统一的观念入手,明确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构的职能,同时增加审级,使高级人民法院能够通过层级审判来监督和实现法制的统一。
- 夏正林李新天
- 关键词:高级人民法院
- 宪法的人权保障机制研究——“人权保障条款”的解读
- 2004年
- 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宪法对人权的保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宏观保障,控制国家权力;二是微观保障,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历史地看,宏观上,人权观念的变化促使了宪法观念从限制国家权力到作为共同体的根本价值的变化。微观上,人权促使了基本权利的增长。这两方面的变化体现了人权保障的新跨越。我国宪法和现代宪法观念有暗合之处,但不能等同。这是对我国人权保障条款的认识的平台。
- 夏正林
- 关键词:宪法人权保障机制国家权力基本权利社会权人权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