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健鹏
- 作品数:28 被引量:173H指数:8
- 供职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程序保障——一种宪法解释的可能性被引量:4
- 2013年
- 基于结构解释等宪法解释方法,现行宪法第5条第1款(依法治国)、第33条第3款(尊重和保障人权)和第38条前半段(人格尊严)的结构中包含着"基本权利应当受正当程序保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相关条款还涉及消极保障和积极保障两种程序保障机制,以及参与、平等、获得救济等三项判断程序是否正当的评价标准。但具体到基本权利的程序保障制度,则现行宪法还存在着明确性和体系性不足的问题,这也使得相关宪法解释的空间存在限度。
- 冯健鹏
- 关键词:正当程序基本权利保障宪法实施
- “法治政府”的主观面向--以广东省青年人群社会调查为例被引量:3
- 2017年
- 以"政府满意度"为形式的法治政府主观评价,既是法治政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了解"法治政府"与公众相关各主观感受的关系、进而更全面地理解法治的内涵并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广东省青年人群的社会调查表明:受访者对于当地政府法治水平的感受与性别、年龄段、学历和当地社会治理水平均有关系;与受访者和政府部门在具体个案中打交道的经历也有关系;受访者在各具体方面的感受对于政府法治整体感受也存在不同的影响。关注法治政府的主观面向,是因为法治政府相关情况会影响人们的主观感受,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而主观感受是有规律的,这些规律构成了制度起作用的深层机理。就研究方法而言,还必须注意局部经验与普遍规律的关系、主观感受与客观标准的关系。
- 冯健鹏
- 关键词:法治政府主观评价青年人群
- 从“地方法制”到“法治下的地方”——全国“法治进程中的地方法制建设”专题研讨会综述被引量:6
- 2010年
- 冯健鹏
- 关键词:地方法制建设法治进程法律思维法律方法
- 主观程序正义研究及其启示被引量:18
- 2018年
- 多年来,程序正义一方面作为法治的基础性原则受到学界重视和强调,另一方面关于程序正义在中国特定社会环境中能起到多大作用的质疑也不绝于耳,双方形成了可称之为"程序正义普遍性问题"的理论争议。这一理论问题在我国实践中常涉及到"程序失灵"的现象。"主观程序正义"的研究为回答"程序正义是否具有普遍性"提供了新的思路。相关研究揭示了被称为"挫败效应"的程序失灵发生机制,即在人们对制度整体不信任的情况下,表面上的程序正义反而更令人们不满意。关于"挫败效应"的研究,对于分析我国当前实践中公共决策领域的"参与疲劳"、司法公信力建设等,均有参考价值;对于程序正义理论体系建构和相关制度的建设,也有启发意义。
- 冯健鹏
- 关键词:正当程序
- 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双重性及其规制被引量:1
- 2021年
- 行政黑名单制度通过"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和"对行政相对人开展失信惩戒"两个核心手段对违法违规的行政相对人施加作用,目前已成为广泛使用的治理手段,在确保监管力度的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倾向。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准确界定其法律性质。从黑名单制度的核心过程出发,可以看出行政黑名单制度兼有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的双重性质:向社会公布黑名单的过程,其法律性质为针对社会大众的行政指导和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声誉罚;对行政相对人开展失信惩戒的过程,其法律性质则是以资格罚为主的行政处罚。对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法律规制应针对其双重性质,从创设法律依据、设定核心程序和补足救济监督机制三个维度展开。
- 冯健鹏胡璟
- 关键词:失信惩戒行政处罚
- 港籍政协委员在港发挥积极作用的工作机制研究被引量:1
- 2022年
- 港籍政协委员在港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面对当前的新形势,这些积极作用的发挥遇到了一些挑战:政治协商相关制度机制不完善、法治化程度不高;港籍政协委员构成单一,代表性不足;与香港政府及决策部门、内地非统战系统部门以及香港普通市民的交流机制均不够顺畅。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也向港籍政协委员履职提出了新的挑战。有必要完善推动港籍政协委员提升自身能力的机制,完善港籍政协委员的内外沟通机制,在政治上确保港籍政协委员参与落实“爱国者治港”,在经济上推动港籍政协委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文化上助力港籍政协委员改善教育、促进人心回归。
- 冯健鹏朱姗姗
- 关键词:统一战线
- 议会工作监督制度比较研究
- 议会对于政府日常工作的监督主要包括质询和调查两种方式:这两种监督方式通常运用频繁,因而具有极大的影响力。议会质询和议会调查最直接的功能在于查清事实,这是对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保障方式:而从程序的角度来看,一套运作良好的质询或...
- 冯健鹏
- 关键词:监督程序
-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告知同意原则的法理阐释与规范建构被引量:22
- 2022年
-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以告知同意原则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但告知同意原则的实际效果一直遭到质疑,这主要是由于信息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发展对“实质性告知同意”产生了障碍。对此,有必要重申人格尊严作为告知同意原则的理据,并充分认识到“信息茧房”“数据权力”以及“个人信息价值对于个体和对于群体的巨大差异”对实现人格尊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告知同意原则理论的三大支柱包括: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自由流动的平衡、提升个人用户的数字理性、范围和边界的确定是分层次和动态化的。相应地,应当以“实质性参与”作为规范完善的路径取向:明确“知情、同意、撤回、删除、更正”的权利体系,保障多方参与的程序机制,建立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和法律责任体系。围绕告知同意原则的这一完善思路,对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网络治理格局也有所启发。
- 冯健鹏
-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治理
- 论实质因素在法官程序思维中的选择功能及其约束
- 2011年
- 程序思维是法官在司法过程中采用的主要的法律思维方式,但实质因素则是法律思维过程中不可避免要考虑到的;实质因素的选择功能可以作为沟通程序与实质的桥梁。在司法程序的启动、运行和结果反馈环节,实质因素的选择功能都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并且也都受到不同形式的约束。这些约束有些是法律思维的组成部分,有些是法律思维之外的法律制度,还有些则介于两者之间;只有妥善采用多种手段加以引导,才能发挥实质因素在程序思维中的积极作用。
- 冯健鹏
- 关键词:法律思维
- 论德国宪法学中的“客观价值秩序”
- “客观价值秩序”理论是德国当代宪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以德国基本法中“人性尊严”和“自由民主基本秩序”原则为基础,拓展了基本权利的功能;同时将人民主权等原则转化为国家机构的具体义务;并且将宪法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有机联...
- 冯健鹏
- 关键词:权利保护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