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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霖

作品数:2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广州市公安局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军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军事

主题

  • 1篇治安
  • 1篇群体性
  • 1篇群体性事件
  • 1篇武力
  • 1篇嫌疑
  • 1篇嫌疑人
  • 1篇警棍
  • 1篇合法
  • 1篇合法性
  • 1篇法性
  • 1篇反抗
  • 1篇犯罪
  • 1篇犯罪嫌疑
  • 1篇犯罪嫌疑人

机构

  • 1篇广东警官学院
  • 1篇广东省公安司...
  • 1篇广州市公安局

作者

  • 2篇陈冠霖
  • 1篇李阳
  • 1篇丁勇

传媒

  • 2篇政法学刊

年份

  • 1篇2008
  • 1篇200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适度打击 合法控制——警棍适度控制犯罪嫌疑人反抗方法探析被引量:1
2003年
警棍是执法机关依法配备和使用的专用警械,警察在执法行动中,可以依法使用警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武力控制,针对犯罪嫌疑人对抗的三种状态,提出了以相应武力控制犯罪嫌疑人对抗的三种方法:制服法、致伤法、致命(或致残)法。并在控制犯罪嫌疑人时时要注意警棍的适度使用与合法性。
陈冠霖李阳
关键词:警棍武力反抗合法性
论群体性治安突发事件行动中警组的先期处置被引量:1
2008年
群体性治安事件突发的前期,正在该区域当值的警组首接指挥中心指令(或接到群众报警)后,常在警情紧、时间急的情况下,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先期处置。由于前期到达现场的警力有限,如何有效并妥善地先期处置事件,对于后续力量顺利处置群体性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先期处置的警组应明确其职责范围,行动中遵循及时性、安全性、适度性与保全性四大原则,按行动前的准备工作、行动的实施、事件后续处置的移交工作等三步骤有条不紊地实施,以减少失误,为成功处置该起群体性事件赢得先机。
丁勇陈冠霖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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