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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丽明

作品数:2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营利活动
  • 1篇入户抢劫
  • 1篇商标
  • 1篇商标商品
  • 1篇商标专用权
  • 1篇售假
  • 1篇抢劫
  • 1篇抢劫罪
  • 1篇住所
  • 1篇专用权
  • 1篇销售假冒
  • 1篇销售伪劣产品...
  • 1篇零部件
  • 1篇卖淫
  • 1篇卖淫女
  • 1篇假冒
  • 1篇驰名

机构

  • 2篇上海市黄浦区...

作者

  • 2篇陈柱钊
  • 2篇蔡丽明

传媒

  • 2篇人民司法

年份

  • 2篇2010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销售假冒驰名注册商标商品零部件的定性被引量:1
2010年
【裁判要旨】整体商品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不必然及于商品的零部件。当行为人将整体商品的驰名注册商标假冒用于未经注册的零部件商品并加以销售时,由于整体商品与零部件商品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同一性,故可认定为类似商品。该种销售行为也因此构成商标混淆行为,而应受民事法的调整.但因假冒的栽体——零部件商品未取得商标专用权,故无法上升到商标犯罪的高度。此时的行为定性不是取决于被假冒的商标是否注册或驰名,而是由零部件商品的质量决定。若为伪劣产品,则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蔡丽明陈柱钊
关键词:商标商品零部件假冒销售伪劣产品罪商标专用权
进入卖淫女住所嫖宿数天后再行抢劫之定性被引量:1
2010年
对于用于非法营利活动的住所,其实际承载的功能应成为决定该住所是否为户的关键因素;对于在客观层面上以平和方式貌似合法地进入他人住宅后再实施抢劫的,只有当行为人被证实在入户前在主观上即具备侵犯抢劫罪所保护的法益时,才构成入户抢劫。
蔡丽明陈柱钊
关键词:入户抢劫住所卖淫女营利活动抢劫罪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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