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辉
- 作品数:3 被引量:10H指数:3
-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更多>>
- 清代州县佐贰官司法权探析被引量:7
- 2014年
- 清代佐官制度存在的特殊性、层次性以及权力不均衡对州县司法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清代州县佐贰官在勘验、缉捕、审断、执行等方面拥有不同程度的司法权。清代法律对州县佐贰官的司法权严加限定,但在实际治理中又采取调和策略,导致州县内部结构产生了"复合初审"的特殊效果,而基层更是存在大量边缘司法现象,这些使得州县司法呈现出一种"法亦有法"的状态。州县内部存在的民事与刑事审判区分,体现了按照事权管理进行司法管理的原则,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在行政权与司法权合一的背景下,他们实际上只是区域内特殊的集权者,与现代法制的分权理念大相径庭。
- 王兆辉刘志松
- 关键词:司法勘验审断权力
- 国家、官绅与社会:清代州县佐杂官治区分防与治理——以元和县为例被引量:4
- 2015年
- 清朝在那些距离地方权力重心窎远、秩序紊乱的基层区域,往往派遣佐杂官(如县丞、主簿、巡检等)执行分防任务,以强化区域治理。在实施过程中,分防的效果不仅取决于佐杂官自身,而且取决于佐杂官与耆老、绅衿等地方势力之间能否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能否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获得支持。晚清时期,地方团练普遍兴起,遇警招募乡勇渐成常态,这一由地方士绅创建的民间武装力量,成为维护基层治安的支柱性组织,而以佐杂分防为代表的官方基层治安体系逐步成为象征性符号。
- 刘志松王兆辉
- 关键词:清朝
- 清代州县佐贰官研究综述被引量:4
- 2014年
- 佐贰官是相对正官而言,其意在于辅助。清代州县佐贰官主要包括州同、州判、县丞和主簿。自秦汉设官以来,在地方权力结构中刻意构建交错和制约的关系是统治者强化政府内部监督的重要途径。正佐之间相互监督机制的推行在历史上确实也曾发挥过相当的效能。明清以降,随着主官负责制的不断强化,
- 王兆辉
- 关键词:清代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