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海
- 作品数:10 被引量:22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商标权禁止权的动态变化及个案确定被引量:1
- 2011年
- 商标权禁止权是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注册、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该权利的边界处于不断变化中,需要在个案中加以确定。在个案保护中,商标授权和司法机关对商标权禁止权的保护需要考虑商标的实时显著性和知名度,通过运用商标法中类似、近似的弹性概念给予与其实时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的保护。
- 魏大海孙敏洁
- 必要技术特征秘密化保护之破解被引量:1
- 2010年
- 必要技术特征作为专利技术方案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专利权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专利申请中往往采取各种手段隐藏其必要技术特征,以求获得垄断利益的同时又保有自己的技术秘密,从而长期垄断市场。这种行为必然无益于社会公共利益,亦与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不符。申请人要想获得专利权保护必须以公开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为代价。故探求必要技术特征秘密化保护的制度成因,进而论证必要技术特征公开化的法律原理,并对必要技术特征秘密化保护之破解提出几点建议。
- 魏大海
- 商标使用许可制度研究
- 魏大海
- 恶意受让商标维权之司法矫正——“佳美”商标裁决案的反思[1]
- 在现行商标注册制下,注册商标恶意受让人维权具备形式上的合法性,但实质上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应该通过司法予以个案矫正,以实现公平、正义,在具体适用法律上,要从商标法的精神实质着手,创造性地适用诚实信用基本原则,紧抠商...
- 魏大海何震
- 关键词:诚实信用司法矫正
- 文献传递
- 论防御商标的权利范围及其司法救济被引量:5
- 2012年
- 防御商标的作用是保护驰名商标功能的发挥,因此,商标所有人在防御商标注册时核准的、与驰名商标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使用权和禁止权。防御商标具有附属性,驰名商标的动态变化对防御商标的禁止权有明显影响。我国商标法对防御商标未予规定,获准注册的防御商标可以"闲置"或者投入实际使用,未使用防御性商标的禁止权应以核准注册时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为限;投入使用的防御商标在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形成真正的权利,不宜再认定为防御商标。
- 孙敏洁魏大海
- 关键词:防御商标权利范围司法保护
- 商标注册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地位及责任承担 兼析法释[2002]22号的理解与适用被引量:2
- 2012年
- 在涉及商标的专利侵权纠纷中,司法实践简单依据商标标识和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认定侵权商品上商标注册人为侵权商品生产者,与当今商标普遍许可使用的实践存在严重背离,未能顾及商标功能理论的发展及商标功能的扩张。司法实践在专利侵权纠纷中援引法释[2002]22号,未对产品责任和专利侵权责任进行区分,混淆了消费者保护和专利权人保护的不同基点。商标注册人只有在参与、控制专利侵权商品的生产,或者知道、应该知道市场流通中标有其商标的商品为侵权商品,仍未予以制止时始承担专利侵权责任。
- 周雨沁魏大海
- 关键词:商标许可使用
- 违反许可约款之司法救济——美国司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 2013年
- 从比较法的角度,美国司法实践处理违反许可约款纠纷的相关做法和观点对我国有重要借鉴意义。为合理处理此类纠纷,在诉讼法律关系的释明及责任确定上,第一步区分许可的独占与非独占类型。若系独占许可,则释明为违约之诉,判令承担违约责任;若为非独占许可,则区分违反对象系"条件"抑或"承诺"。"条件"、"承诺"的判断根据其约定的权利是否为知识产权排他性权利及其是否为知识产权立法精神、公共政策赋予许可人的其他合法权益进行。违反"条件",释明为侵权之诉抑或侵权与违约竞合,由原告选择,进而确定相应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违反"承诺",则释明仅为违约之诉,责令承担违约责任,作为补充,对实质性违反承诺导致许可被撤销时,仅判令承担侵权责任。
- 魏大海
- 关键词:承诺竞合
- 案例指导制度建构中几个需要厘清的问题——以知识产权审判为说明模式被引量:2
- 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颁布后,案例指导制度再次成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当前各界对案例指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基本达成一致,但对案例指导制度中的若干核心问题仍有不同看法。宜将指导性"案例"定位于指导性裁判、裁判要旨、法理解析这一有机整体。案例指导制度不仅应该满足最起码的裁判"指导"作用,阐明法律具体内涵及其正确适用,而且要起到准司法解释的作用,发挥事实约束力。
- 魏大海
- 关键词:裁判文书
- 论商标近似判定对商品类似判定的优先性被引量:4
- 2010年
- 商标近似与商品类似认定的逻辑顺位一直以来未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重视,两者逻辑关系似乎至为明显,但从实践操作的情况和有关学者的观点来看,实则远未明晰,存在完全相反的认识和做法。对两者逻辑关系的认识要从逻辑的客观现实基础、逻辑的进路、逻辑的合理结果等方面进行,通过对商品类似优先判定问题逻辑的分析,得出该逻辑的悖论,进而论证商标近似判定处于优位。
- 魏大海
- 关键词:商标近似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