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微
- 作品数:5 被引量:12H指数:1
- 供职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律师伪证刑事责任新探被引量:1
- 2014年
- 《刑法》第306条在司法实践中易被司法机关滥用,成为打压辩护律师的工具。这一现象的归根结底在于控辩的双方力量失衡,废除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有必要是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保障律师辩护权;就现行实体法而言,应遵循刑法谦抑原则对第306条对构成要件进行系统解释和实质解释,以限制公权力滥用,维护程序公正,实现控辩双方的良性抗衡。
- 孟祥微
- 关键词:《刑法》第306条律师伪证罪
- 官商利益同盟的形成原因及破解对策
- 2016年
- 企业家与官员通过商业贿赂,违背法律规范、市场规则进行"合作",瓜分商业活动产生的利润,从而形成了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这种现象并不仅仅源于我国现行法律的疏漏,而更深程度地根植于我国社会转型阶段尚存的制度缺陷。打破官商利益同盟的对策有四个方面:深化市场体系改革,缩小钱权交易的利润空间;完善相关法律,提高商业贿赂的法律成本;加强宣传和舆论批评力度,提高官商勾结的道德代价;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官商勾结被制裁的风险。
- 孟祥微
- 关键词:商业贿赂法律规制
- 新过失论对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立法完善的影响
- 2014年
- 刑修(八)对重大环境污染罪进行修改,通过实行行为前置使该罪由结果犯变为危险犯,由过失犯变为故意犯,虽然强化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但依照我国刑法贯彻的旧过失论,没有惩处过失危险犯的空间,因此仍然存在环境法益刑法保护不足与环境污染犯罪化需求间的矛盾。有必要借鉴德日刑法中通行的新过失论,强化风险社会中行为人的结果避免义务,为惩处环境污染犯罪的过失犯提供理论支持。
- 孟祥微
- 关键词:环境污染犯罪过失危险犯结果回避义务
- 自媒体时代反腐败的社会机制及其与国家机制的衔接被引量:11
- 2014年
- 腐败犯罪的新特点使得传统的国家本位反腐败刑事政策面临困境,反腐思维与反腐体制均亟需调整。从反腐败的不同主体出发,客观上存在两套反腐机制:国家反腐机制与社会反腐机制。自媒体的发展对反腐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社会反腐机制因之而取得突飞猛进的成效,但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国家反腐机制与社会反腐机制在各自的运行方式和特点上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只有国家反腐机制与社会反腐机制有效衔接、相互配合与相互协调,才能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实现两个机制互补完善,从而达到控制腐败犯罪的最佳效果。
- 郭理蓉孟祥微
- 关键词:自媒体时代反腐败社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