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伟
- 作品数:14 被引量:119H指数:5
- 供职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程序正义视野下监察证据规则的审查被引量:20
- 2019年
- 现代证据规则的构造既要从认识论层面理解证据与事实之间的主观因果关系,又要从价值论层面贯彻当事人主义的程序正义理念。为实现独立监察的目标设定,《监察法》确立了以监察为中心的证据规则,有效地集中了反腐资源、提升了反腐效率。然而,选择性吸收《刑事诉讼法》部分内容所形成的监察证据规则,存在虚置证据转化机制、过分倚赖言词证据以及排除非法证据不充分等有违程序正义的法治隐忧。为重塑监察证据规则的法治模式,一方面要借由发挥《监察法》第33条第2款的"委任性功能",制定监察立法的实施细则,以刑事审判为标准补正监察证据规范的内容;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刑事程序与实体立法的必要调整,塑造监察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的过程监督以及刑事责任机制。
- 夏伟刘艳红
- 关键词:程序正义
- 刑罚目的及其规范限制——基于对现代理论的反思被引量:2
- 2014年
- 刑罚目的理论在刑罚论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现代刑罚目的理论在逻辑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矛盾,有必要予以修正。刑罚的目的既不是为了实现对已然犯罪的报应,也不是通过一般预防作用于社会公众,而是在维持罪刑关系的基础上实现特殊预防。罪刑关系原则是根据已然的犯罪行为奠定刑罚质的基础,特殊预防是基于行为人犯罪后的表现对刑罚进行量的调整和补充。二者统一于刑罚目的体系中,贯彻于立法、司法以及执法三个阶段。
- 夏伟
- 关键词:报应罪刑关系
-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贿赂犯罪的处罚边界被引量:6
- 2018年
- 受反腐高压政策的影响,贿赂行为治理呈现明显的"过罪化"倾向:一方面,以"对价关系"淡化"贿赂关系",使得犯罪圈明显扩张;另一方面,将"对向关系"升格为"对向归罪",构成要件的犯罪个别化机能被架空。在贿赂犯罪领域,刑事政策的"严"和"宽"应分别表现为"严密法网"和适度限制罪质与罪量的评价,单向从"严"有违法治反腐的精神。贿赂犯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既要通过构成要件要素的"增、改、废"重塑贿赂犯罪实体法网,又要借由"对价关系"的实质认定重构贿赂犯罪的个别化评价标准,从而合理划定贿赂犯罪的处罚边界。
- 夏伟
- 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贿赂犯罪
- 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
- 2015年
- 实行过限的认定与责任归属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从本质上看,实行过限是行为在主客观层面均予以过限,即主观层面超越共谋范围,客观层面超过共同行为。就过限责任的归属而言,应当联系共同犯罪的结构性特征,按照过限犯罪与共谋犯罪之间的关系分为构成要件重合、交叉以及排斥三种情形,并个别化的予以考察。
- 陶沙夏伟
- 关键词:实行过限
- 走出“共犯与身份”的教义学迷思:“主从犯体系”下身份要素的再定位被引量:6
- 2019年
- 我国"主从犯体系"不同于德日区分制体系,主要表现为作用分类法与分工分类法具有实质差异、主犯判断与正犯评价存在根本区别。在欠缺身份犯总则性规定的前提下,不宜直接运用德日区分制体系下的"共犯与身份"理论来解决相关问题,而应当对其进行中国语境的转化。据此,"违法的连带性"应转换为"违法的共同性","责任的个别化"应蜕变为对"不法程度"及责任要素的双重评价。故而,在"主从犯体系"下,身份的作用仅限于两点:一是在整体上或共同违法意义上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从而在非身份者与身份者实施的共同犯罪中,身份者未必都是主犯,也可以是从犯或胁从犯;二是在归责意义上,非身份者的责任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身份者会有所克减。
- 夏伟
- 论教唆犯刑事责任的边界——以《刑法》第29条第2款为中心的展开
- 2017年
- 确定教唆犯刑事责任边界的核心在于选择合理的共同犯罪体系,重点在于把握共同犯罪流程演化与因果关系变动。区分制与教唆犯从属性原则在教唆犯与实行正犯之间建立三重因果关系,确保了构成要件的定型性、违法的共同性与责任的个别化,是明确教唆犯刑事责任边界的前提。基于此,以《刑法》第29条第2款为主线,根据犯罪流程的演化及因果关系的变化可知:被教唆者的行为尚未进入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性问题,教唆者绝对不可罚;预备犯之教唆者相对可罚,为照应预备犯的处罚规则,应将《刑法》第29条第2款的处罚规则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被教唆者僭越共同犯罪合意的场合,应根据教唆之罪与被教唆者实行之罪在构成要件层面的关系来具体归责。
- 夏伟
- 关键词:单一制
- 法治反腐视域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路径被引量:74
- 2018年
- 由政策反腐向法治反腐进阶,是建立长效、稳定反腐机制,消除政策反腐弱效能问题的必然选择。实施法治反腐、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形成内外互补的异体监察权,明确国家监察权与行政监督权、司法监督权、纪检监督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优化国家监察权的内部权力结构,构建多职能一体的反腐败专门机构。目前,国家监察体制雏形已然形成,但其体制定位等问题仍需探讨。正确定位国家监察体制,前提是要理清纪检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制定成熟的反腐败《监察法》以及恪守人权保障的底线要求,以确保反腐法治阶段的顺利推进。
- 刘艳红夏伟
- 关键词:人权保障
- 刑事政策出罪方法论——基于历年刑事司法判决的思考被引量:3
- 2017年
- 一、问题的提出与刑事政策出罪的确立
刑事政策并非“刑法不可逾越的屏障”,这是当前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清理所得出的初步结论。不论是否定“李斯特鸿沟”,还是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均反映刑法理论界开始关注刑事政策与刑法之间的沟通机制。在德国.罗克辛所构建的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将刑事政策深深烙印在罪责评价中:
- 夏伟
- 关键词:刑事政策司法判决出罪方法论犯罪论体系沟通机制
- 走出事实与价值的迷惑——以犯罪论体系的发展为线索
- 2015年
- 事实与价值是法学领域最具迷惑性的一对概念,因此,有必要对二者重新定位。以犯罪论体系的发展为线索,以各个理论空间所影射出的事实与价值之间的核心问题为脉络,重新厘定事实与价值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在体系地位上,以古典犯罪论体系向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嬗变为根据,认为价值与事实应当并重看待;在相互关系上,以存在论与规范论的论战为中心,主张二者存在两组互为辩证的关系,并在各自的规范领域发挥作用。
- 陶沙夏伟
- 关键词:犯罪论体系存在论规范论
- 共犯性质与预备从属性
- 2014年
- 共犯独立性说是主观主义刑法理论的归结,破坏了共同犯罪的结构特征与构成要件的定型性,存在明显的缺陷;共犯从属性说是客观主义刑法理论在共犯性质领域的贯彻,有利于维护正犯与共犯的逻辑关系与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妥当性。但是,实行从属性理论完全否定预备犯之共犯的成立,存在明显的处罚漏洞。预备从属性是在维护共犯从属性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实行从属性理论进行的修正。
- 夏伟
- 关键词:共犯从属性共犯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