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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彧

作品数:24 被引量:197H指数:8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地方本科院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8篇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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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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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2011
  • 3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3
2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股东名册与股权变动——新公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意义、影响与应对
2024年
问题与观点王长军:股权变更模式在理论和实务上的分歧都较大,新公司法出台后,司法实践是否已经明确采纳股东名册变更生效主义?于莹:还没有,更多的还是以工商登记为准。新公司法这次明确规定了,增加了公司的变更登记义务。
王长军于莹程浩刘生亮刘炳荣葛伟军邹宇韩耀斌赵玉周游李志刚李建伟周淳黄辉郑彧朱虎纪海龙叶林朱慈蕴吴建斌张巍任一民曹兴权王军王建文
关键词:新公司法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股权变更股权变动
商法思维的逻辑基础被引量:17
2016年
在以"营利"为主要特征的商事活动中,商事法律对于商主体在从事商业活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规范存在其特殊性,由此作为反映此等商事法律运用的商法思维就会呈现出有别于以产权的"静态保护"和主体地位"平等保护"为特征的民法思维。但在商法的独立性仍受到众多质疑的背景下,我们对于商法思维应有的独立性和特殊性的认识远未达到商业实践对于法律的需求水准,因而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就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审判冲突。有必要通过一系列商事法律规范逻辑基础的比较来呈现商法思维有别于民法思维的特殊性所在。
郑彧
欧美及亚太主要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比较被引量:8
2009年
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一定的绩效结果并非只存在一种路径。证券市场的不同利益选择使得市场完全有可能以不同的方式运行。监管的有效性既可能存在于市场自我的选择,也可能是基于政府的强力措施。这种原因不仅造成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在资本市场制度及监管方面有所区别,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内部,证券市场的制度与监管也有所不同。
郑彧
关键词:证券市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的反思与构建被引量:23
2021年
目前证券监管采取的"追首恶"方式错误地援用了控股股东信义义务理论,过于强调实际控制人的可追责性,反而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模糊了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应有的责任边界。应在厘清股东信义义务的公司法边界的基础上转换证券法上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构建以董事责任为主的追责体系。当实际控制人以控制公司的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时,其承担的是事实董事的角色,非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股东派生诉讼追究实际控制人违反董事信义义务的责任。如果此类控制导致了证券法上的违法后果,则实际控制人应作为法定的违法行为人之一承担直接责任。在此区分下,可以借鉴美国法上以反欺诈条款为请求权基础的派生诉讼制度来保障非控股股东的诉权选择。在实际控制人法律责任问题上,应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理念矫正与证券违法行为追责的逻辑转换。
郑彧
关键词:实际控制人法人人格信义义务股东派生诉讼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的商法解读被引量:17
2013年
《公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确立了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基本法律制度,中国证监会也通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细化了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规则与操作流程。尽管如此,相较于境外成熟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无论是在定义、法律条文、监管措施还是在监管理念、立法技术和制度设计上都存在着不少差距,甚至从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收购监管制度不能适应日趋市场化、复杂化的收购行为的问题。为此,本文希望通过制度分析的方法,重新梳理与审视我国现有上市公司收购监管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根据我国证券市场"新兴+转轨"的特点对上市公司收购监管制度提出更为细致的设计方案,以推动立法者、监管者与学者们在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方面的进一步研究。
郑彧
关键词:上市公司收购证券法
投资者保护与专属管辖: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纠纷为例
2018年
如果说研究诸如支持诉讼、示范案例等中小投资保护方式是在微观层面研究如何落实对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那么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特别保护则是在宏观层面探讨如何能够通过一个有效、安全的市场交易机制确保投资者的交易结果和交易安全,通过有效、畅通、快捷的交易实现投资者整体利益的保护。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大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树立不仅仅要依靠合理有序的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还需要一系列能够支撑这些资金流、信息流的金融辅助设施系统。
郑彧
关键词:投资者专属管辖
股东溢价出资的会计表达与法律属性被引量:1
2023年
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审判实践往往将股东溢价出资视为一种意定之债,企业会计准则也仅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记载实缴的出资溢价。在缺少更为明确的会计和法律解释的背景下,出现了股东溢价出资不属于法定出资义务的普遍理解。这种理解有违将面值和溢价共同作为股东认购义务并需如期缴付的立法趋势,也混同了公司法定资本制度中“股本认缴”和“资本认缴”的本质区别。其他法域的公司法制度大多要求将包括溢价在内的所有股东为换取股份所承诺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披露,使得溢价出资成为股东对于公司的一种确定性义务,从而构成公司资产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下,应正确理解股东出资的会计和法律意义,将所有认缴、未缴的注册资本和溢价均作为公司可从股东处获得的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出来,使溢价出资涵盖在公司法定资本之内,并与注册资本一起构成股东向公司承担的一种法定义务。
郑彧
关键词:所有者权益法定义务
股东优先购买权“穿透效力”的适用与限制被引量:45
2015年
在法定优先购买权之外,股东可以通过特别约定的方式将"人合"的形式与范围予以相应扩大,此时穿透于法定优先购买权而适用于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变动的优先购买权就成为股东与股东之间的特别约定,由此成就了股东与股东之间在法定优先购买权之外的穿透效力。此种法定优先购买权之外的权利的穿透乃为"私法自治"与"意思表示"的反映,是公司设立之初或设立过程中各方对自身利益的计算已经达成的妥协,从而获得了利益的平衡。因此,当股东之间存在这种对于股权优先购买权穿透适用的明确安排时,不能断然否定当事人之间规则的效力。同理,当股东之间在公司设立初始并未通过契约或公司章程对法定优先购买权以外的优先购买权进行特别约定或者限定时,我们的司法机关不应简单地援引股东可享有的法定优先购买权,以"合法形式规避非法目的"的理由轻易否定当事人对于股权转让交易结构的安排与设计。
郑彧
关键词:股东优先购买权期待权人合性
归真堂事件反思:“动物福利主义”的因,“行政许可制度”的果被引量:1
2013年
一家以"活取熊胆"为主业的药业公司的创业板上市申请公告引发了动物保护主义者对其上市的反对之声。与成熟证券市场不同的是,这股反对的声音不是指向于有意购买拟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人或者是提供交易场所的证券交易所,而是直接传递给承担我国证券发行"核准"职责的中国证监会。面对"道德性"和"合法性"的选择,无论中国证监会做出什么样的行政许可决定都会引起反对的声音。因此,看似集中体现"道德"与"法律"标准选择的归真堂事件其实反映的是目前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行政集权的某种尴尬。应当借助归真堂事件反思现行发行监管制度并促进发行监管制度市场化改革。
郑彧
自贸区背景下跨境电子支付的若干法律问题被引量:7
2014年
郭雳认为,无论在全国还是在自由贸易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都要秉承系统性思维,和其他改革相配合。罗培新认为,当我们将自贸区法官裁判大量案件所获得的习得经验这种人力资本,复制推广至其他地区尤其是缺乏裁判案件机会的中西部地区时,对其有效性务必保持足够的警醒。郑彧认为,由于中国第三方支付在外资准入、外汇经营方面的限制,目前在自贸区内从事大规模的跨境电子支付还存在诸多法律和政策上的障碍。
郑彧
关键词:法律问题电子支付跨境全球金融风暴外向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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