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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

作品数:31 被引量:473H指数:11
供职机构:香港中文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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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27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6篇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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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8篇实证
  • 6篇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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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篇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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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证券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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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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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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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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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法学评论
  • 1篇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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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经济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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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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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2012
  • 2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6
3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强化监管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研究:基于实证与比较的视角被引量:13
2018年
与遏制证券违法行为的其他行政手段相比,市场禁入具有相当的严厉性。它剥夺自然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证券业务的权利,其正当性基础是公众利益保护的需要。我国市场禁入法律制度历经20年的发展渐趋完备,但仍存在法律性质界定不明、行为约束司法缺失、制度设计粗糙等严重问题。美国市场禁入制度历经嬗变,呈现出实施依据法定化、作出主体多元化、判定标准简约化的特征。就其性质而言,市场禁入并非传统的惩罚性手段,也非单纯的补偿性手段,而是二者兼有的中间形态。就程序选择而言,在美国,对于如何选择司法审判与行政审裁方式作出市场禁入并无明晰标准,而且,它们自身也都存在亟待革除的弊病。我国应借鉴美国的有益经验,在市场禁入性质界定,强化对行政权的司法约束,构架体系化的法律制度等方面继续向前推进。
黄辉李海龙
关键词:市场禁入行政处罚证券市场
中国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实证分析与政策建议被引量:8
2019年
我国法院从2002年起开始受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是践行投资者保护精神的重大举措。本文运用比较法和经济学,首次对于该制度实行后十年期间的相关案件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诉讼提起率远低于预期,但赔付率显著高于国外水平。本文认为,目前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实体规则,也不在于诉讼形式,而是法院的司法问题,从而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现阶段无须废除诉讼提起的前置条件,但应逐步扩大满足前置条件的处罚类型和范围;第二,目前诉讼形式并无严重问题,尚敷使用,并不亟须引入美国式集团诉讼形式;第三,鉴于法院的地方保护和专业素质等问题,应允许投资者既可在被告公司的所在地起诉,也可在其上市地起诉。
黄辉
关键词: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集团诉讼
对公司法合同进路的反思被引量:29
2017年
近年来,法经济学上的公司契约理论传入我国,对于公司法影响深远。。由于该理论将公司视为一组契约的联结,由此引发了在理解与适用公司法时采用合同法进路的倾向。实际上,经济学意义上的契约概念并不等同于法学意义上的合同概念,在程序和实体要件上都有重大区别,具有长期性、不完备性和权威要素等特殊品质。除了公司契约论之外,还有其他关于公司和公司法本质的理论.包括公司的团体生产理论、公司社区论和公司宪政论等,对于公司契约论进行了挑战和修正,为理解和适用公司法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因此,不能对于公司法直接采用合同法的解释和分析进路,无论在实然还是应然层面,契约自由原则在公司法中的适用都是有限度的,公司法体现出异于合同法的品性,具有其独特的功能。
黄辉
关键词:公司契约合同任意性强制性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正当性:基于债权人保护功能的法经济学分析被引量:69
2015年
我国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额,废除法定的验资程序,采用完全认缴规则,工商登记不记载实缴出资等。此次改革的直接动因是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但引发了关于债权人保护问题的激烈争论。对于2013改革前后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成本收益分析表明,2013改革引入了债权人保护机制的新范式,而且比改革前的公司资本制度可能更为有效。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和法律改革理论的角度看,2013改革在债权人保护方面提供了法律净收益,在方向和内容上具有正当性,符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改革精神,但改革过程付出变法成本,特别是由于一些争议问题而导致的间接变法成本,建议及时处理这些问题,以后公司法改革应提供成本收益分析的评估报告。
黄辉
关键词:公司资本制度债权人保护成本收益分析
《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股东知情权制度检讨:比较与实证的视角
2023年
公司法修订稿对于股东知情权制度进行了细调,是否必要和充分,值得探讨。近年来我国股东知情权案件显著增加,主要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胜诉率很高,但与美国情况不同,其后续诉讼很少,特别是股东派生诉讼和集团诉讼。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最近被取消,知情权可能成为解决其举证困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支持现有修订,但可作更多修订,包括增加查阅主体类型、扩大查阅客体范围、完善查阅相关机制等,以提升知情权的制度效用。为防止对知情权的不当滥用,应优化“不正当目的”抗辩,以防止“钓鱼式取证”问题;将“实质性剥夺”规则改造为“合理限制”规则,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可对知情权进行合理限制,法院在判定其合理性时应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整体利益,并需要具体分析各种情境因素。
黄辉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信息不对称公司法修订
资产管理的法理基础与运行模式——美国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9
2019年
学界与实务界对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上位法依据争议很大,其实质是对资产管理的法理基础和运行模式存在分歧,在借鉴美国等域外经验时要注意实质重于形式。美国的投资公司是资产管理的主要载体,包括多种不同的组织形式,而投资顾问在提供咨询建议之外,也为客户管理资产,经常是资产管理的实际主体。投资顾问推动投资公司(共同基金)的设立,并负责资产管理,接受投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监督。相比而言,我国的资产管理以信托契约型为主,较少采用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美国采用“投资者投资公司投资顾问”架构,而我国则是“投资者管理人”架构。事实上,美国的投资顾问与我国的投资顾问在功能上迥异,因此我国不宜照搬美国《投资顾问法》的相关规则。我国资产管理在组织形式上宜允许多元化,但在行为监管上应当统一。
黄辉
关键词:资产管理共同基金
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实证研究与完善建议被引量:33
2021年
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要求金融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体现"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理念。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制度,但仍有诸多不足。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相关案例不多,但增长趋势明显,总体赔偿率低于海外;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和投资顾问业务的案件占比很高;原告投资者几乎全部是个人,且多为老年人。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应避免形式化;应一并关注其"质"和"量"两个维度;应区分适当性义务与合格投资者制度;以合同为主界定民事责任,但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其正当性;应完善责任减免事由,但不能以合同排除适当性义务;应以功能监管为方向统一适当性义务标准。
黄辉
关键词:合格投资者金融监管
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法理逻辑与实现路径被引量:2
2019年
本文对我国资本市场民事赔偿金、行政罚款与刑法罚金制度的关系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指出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现实困境,在此背景下探讨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法理基础,然后分别讨论了如何实现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几个路径,认为:第一,证券罚没款暂缓入库和申请退库两种路径都存在较大的现实操作难度,存在较明显的体制性障碍,因而难以作为近期方案,只可作为中长期方案予以考虑;第二,先期赔付制度在我国已经有成功案例,而且证券法的修订稿也明文规定了该制度,故而现实可行性很大,但该制度在适用范围上存在局限性;第三,公平基金制度与民事诉讼赔偿和证券先期赔付制度等相互补充,其引进虽然存在一些体制性问题,但值得争取和尝试;第四,在程序上,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后,就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或启动先期赔付程序等。
黄辉黄江东李海龙肖宇
我国地方债务置换的法律分析:本质、原因、风险与规制路径
<正>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为了解决严重的地方债务问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开展了地方债务置换,备受各方关注。本文所指的地方债务置换,是由财政部在甄别存量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础上,把银行存款、城投债、信托融资等地...
黄辉李安安
文献传递
公司对外担保无效之赔偿责任被引量:7
2020年
李志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对公司法第十六条的内涵和效力的发展与拓展,在实务界产生重大影响,将产生一系列公司对外担保无效的案件。对于担保无效的责任问题,《纪要》第20条规定:“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按照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无效的规定处理。公司举证证明债权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或者机关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此,有两种不同观点。观点一:法律规定要有决议,债权人接受无决议的担保,过错在债权人,此时公司无过错,应当无责任;观点二:公司有选任责任,选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不当,才导致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越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印章,故公司应当承担不超过1/2的补充赔偿责任。请问您怎么看?
李志刚李靖王志诚叶林李荐张巍朱晓喆陈醇纪海龙田朗亮王建文李宇李建伟傅穹黄辉谢澍蒋大兴朱虎贺剑熊丙万王长军
关键词:担保责任补充赔偿责任担保法合同无效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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