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仕湘
-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1
- 供职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试论受欺诈合同的民法调整被引量:3
- 1998年
- 欺诈,是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经济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现象。它对社会交易的正常运行有极大的破坏作用。因此,各个部门法都从各自的角度对它进行调整,其中民法的作用尤为令人瞩目。民法通过对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之效力及其后果的规定,充分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
- 胡仕湘白飞鹏
- 关键词:合同当事人民事行为可撤销合同受益第三人民法民事法律行为
- 合作作品探究被引量:1
- 1993年
- 一、合作作品的含义和特征合作作品也叫合著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根据这款的规定,合作作品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者,以共同创作为目的,共同创作完成的相互依存而不可分割的单一形态作品。比如二人约定共同撰写一篇文章,由其中的一人负责拟出提纲,而另外一个人负责执笔撰稿,然后再由二人共同研究定稿。这样的文章,就分不出来哪一部分是谁撰写的,两个人的写作思想和写作技巧等,在这篇文章里已浑然一体了。
- 胡仕湘
- 关键词:著作权法相互依存写作技巧合著
- 农业承包合同的性质
- 1985年
- 农业承包合同是生产责任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它是在落实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农业生产承包合同,特别是引导农民走向商品化生产的专业承包合同,已在全国广大农村普遍推行,它是联系和协调国家、集体和农户三者关系的纽带,是搞活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法律手段。农业承包合同不仅是我国农村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新课题,它的出现,引起了法学界的重大关注。
- 胡仕湘
- 关键词:农业承包合同农业生产责任制民事合同法律手段混合合同
- 受欺诈合同的民法调整被引量:1
- 1999年
- 民法对受欺诈合同调整的特定思路是:维护意思自治,以意思表示是否自由、真实为判断合同效力的标准;区分欺诈行为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重在对受欺诈人损失的补偿。我国民法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规定欺诈合同无效,有利于加强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惩罚欺诈人。但笔者认为,规定欺诈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更符合民法对受欺诈合同调整的特定思路。大陆法系民法对受欺诈合同的法律后果,区分相对人欺诈与第三人欺诈,分别作出规定,并对为第三人利益缔结的合同中的欺诈问题和可撤销制度适用的排除作出规定。
- 胡仕湘白飞鹏
- 关键词:民法合同意思自治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