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代雄
- 作品数:73 被引量:1,070H指数:22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曙光计划”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更多>>
- 我国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立法思考——兼评《物权法(草案)》(四审稿)的相关规定
- 2006年
- 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立法问题在我国物权立法进程中是一个不易解决但又难以回避的问题。'不易解决'是因为它涉及公有制与私法固有理念的协调问题,或者说涉及物权法应当如何恰当地、准确地体现公有制的问题.
- 李建华李建华
- 关键词:物权物权法私法地体
- 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法律行为主体的“名”与“实”被引量:69
- 2010年
- 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使用未特定化的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借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以及冒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认定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时,应当综合考量相对人的意愿、名义载体的意愿、相对人是否善意以及名义载体是否有重大过错等因素,这四个因素构成法律效果的判定基准体系。
- 杨代雄
- 关键词:代理法律行为
- 结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存在的几个问题被引量:4
- 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草案)》)延续了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在此基础上吸收了近年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取得的重要成果,值得肯定。不过,《民法总则(草案)》也存在若干缺陷,需要予以修改完善。《民法总则(草案)》结构方面的问题有:《民法总则(草案)》第5章与第8章应当合并。《民法总则(草案)》第9章仅规定诉讼时效,未规定取得时效,应予改进。"委托代理"有些规则应当是代理的一般规则,不应限于委托代理。民事法律行为方面在规范设计上应当慎重考量、严谨表述。在代理的规定方面未明确规定恶意代理行为本身是否有效。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存在缺陷,建议删除《民法总则(草案)》第152条。
- 杨代雄
- 关键词: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 我国土地用益物权体系的立法构造——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被引量:28
- 2004年
- 我国现行的土地用益物权体系是一种二元结构 ,土地用益物权被分为国有土地用益物权与集体土地用益物权。这种二元结构具有很大的弊端 ,应当以私法语境中的土地所有权概念取代土地所有制概念作为土地用益物权体系的逻辑支点 ,将现行的土地用益物权整合为建筑用地使用权与农业用地使用权 ,同时增设派生性土地用益物权 (土地租用权 )与辅助性土地用益物权 (地役权 )。
- 李建华杨代雄
- 关键词:用益物权土地用益物权所有制民法典
- 抵押合同作为负担行为的双重效果被引量:34
- 2019年
- 未经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不能依法律行为转换理论转换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虽未办理抵押登记,但抵押合同作为负担行为已经发生效力。该合同具备双重效果。一方面,债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借此设立抵押权。另一方面,主债务届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以抵押物变价所得价款清偿主债务。此项请求权并非担保物权,仅为相对性担保权,不得对抗第三人。包含此项请求权的抵押合同可被作成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 杨代雄
- 关键词:抵押合同公证债权文书
- 我国民法典中权利复原请求权的立法构想--以民事权利救济制度二元结构的确立为主旨被引量:6
- 2009年
- 权利复原请求权与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概念,我国民法典应同时规定权利复原请求权与民事责任,确立二元结构的权利救济制度体系。权利复原请求权适用于各种民事权利,以内容为准可将其划分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原物请求权。这些请求权应在民法典总则编中予以规定。
- 杨代雄
- 关键词:权利救济民事责任请求权民法典
- 借名购房及借名登记中的物权变动被引量:40
- 2016年
- 借名购房包括狭义借名购房与委托型借名购房。为规避政策与规章的规定借名购房的,登记时借名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借名合同的效力应依法律行为解释规则与部分无效规则处理。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通常应认定借名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在以不动产抵债情形中,如果不动产仅过户登记于部分债权人名下,也是借名登记,其他债权人取得共有权。为转移财产借用他人名义登记不动产的,出名人未取得所有权。出资在他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房并登记在该他人名下的,出资人未取得所有权。
- 杨代雄
- 关键词:间接代理合作建房物权变动
- 一般侵权行为的无过错损失分担责任——对“无过错即无责任”的质疑及对“公平责任原则”的改造被引量:32
- 2010年
-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事立法进程中又一重要立法成果。这部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向法学研究和实践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为此,本刊组织学者就《侵权责任法》中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撰写研究论文,以期对该法律的理解与适用有所帮助。对于各位学者的赐稿及薛军教授的协助组稿,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 杨代雄
- 关键词:致害人公平责任侵权行为侵权损害
- 共同担保人的相互追偿权——兼论我国民法典分则相关规范的设计被引量:20
- 2019年
- 从解释论看,《物权法》第176条对于混合共同担保人是否享有相互追偿权既未作肯定规定,也未作否定规定。实践中,应当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第1款承认混合共同担保人的相互追偿权。从立法论看,我国《民法典》分则应当在相应章节规定各种情形共同担保的担保人都享有相互追偿权。在内部关系中,各担保人应均担责任,但物上担保人分担的责任不应超过担保物的价值。部分追偿义务人丧失偿债能力或者担保物灭失且无赔偿金、补偿金请求权等代位物的,未能向其追偿的数额由追偿权利人和其他追偿义务人均担。
- 杨代雄
- 关键词:担保连带债务追偿
- 论我国国家机关职务侵权责任的立法模式——以《民法通则》第121条的存废为视角被引量:6
- 2005年
-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与《国家赔偿法》对国家机关职务侵权责任都作出规定的多重立法模式存在严重缺陷。国家机关职务侵权责任在性质上不应是一种民事责任,国家赔偿也不应是一种民事赔偿。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废除《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同时应完善《国家赔偿法》中的相关规定,给予受害人更为充分的保护。
- 李建华许中缘杨代雄
- 关键词:国家赔偿《民法通则》侵权责任国家机关《国家赔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