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村正雄
- 作品数:4 被引量:18H指数:1
- 供职机构:同志社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2008年日本刑法重要判例回顾与展望
- 2012年
- 导言本年度如去年一样,继续担任本栏的编辑。编集方针,依照惯例仍然大致将判例区分为'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三类,包含数个观点的同一判例也将分别予以介绍。奥村、十河和绪方分别负责'一刑法总则'、'二刑法分则'和'三特别刑法',然后再由三人整合全篇。最高裁判所的判例用哥特体书写,原则上附上一些评论。本年度所选取的判例。
- 奥村正雄十河太郎绪方步陈遥
- 不能犯之危险判断
- 即便行为人试图实现其意欲实施的犯罪并付诸于行动,但如果通过事后的客观性评价,认定从该行为的性质上看几无实现犯罪的可能,对此是否可作为未遂犯予以处罚,这正是不能犯理论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就不能犯的危险判断的构造与标准作些理...
- 奥村正雄王昭武
- 关键词:刑法学不能犯
- 文献传递
- 论实行行为的概念被引量:17
- 2013年
- 实行行为的概念,作为主张要成立犯罪,首先必须存在该当于特定构成要件之行为的理论,一直以来支配着日本的犯罪论。实行行为,除了作为结果犯中的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被定位于构成要件要素之外,在未遂犯论以及正犯、共犯论中亦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近年,实行行为概念受到质疑,甚至有学说倡导实行行为不要说,主张构建不包括实行行为概念的犯罪论。该学说批判,此前的实行行为概念将实行行为本身化为"黑匣子",是在并未明示实质性价值判断的情形下直接推导出结论,并且,在此概念之下,对于因果关系论、未遂犯论、正犯与共犯论的问题浑然一体地进行研究,有碍于解决这些问题所必需进行的分析性探讨。本文通过回应该批判观点所提出的问题,再次验证实行行为概念的存在意义,进而主张该概念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 奥村正雄王昭武付玉明
- 2009年日本刑法重要判例回顾与展望被引量:1
- 2012年
- 导言本年度继上一年度仍然制作本专栏。编集方针,依照惯例仍然大致将判例区分为'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三类,包含数个观点的同一判例也分别作以介绍。奥村、十河和绪方分别负责'一、刑法总则'、'二、刑法分则'和'三、特别刑法',然后再由其三人作以整合。最高法院判例由哥特体书写,并且原则上会在其后附上若干评论。所采判例原则上包括2009年2月15日起至2010年2月1日止。
- 奥村正雄十河太郎绪方步董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