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权
- 作品数:290 被引量:4,273H指数:41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适用的调整和重构被引量:26
- 2022年
- 司法解释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个人信息的定义应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合法获取但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亦应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故意犯罪且相关行为应具有法益侵害具体结果。获得公民知情同意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知情同意”的效力应当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公民最后一次行使同意权的效力为基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应为与公民人格、财产权紧密关联的个人信息自决权。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应根据个人信息对公民个人利益影响的紧密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两个方面综合考量。司法解释应采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分类方式,将个人信息区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和一般个人信息两种,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再犯情形的构罪标准进行修改。
- 刘宪权王哲
-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法益情节严重
- 元宇宙空间财产犯罪的刑法规制
- 2024年
- 元宇宙空间货币类、藏品类、服务类虚拟财产(对应元宇宙空间表物的数据)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在经济价值和交易模式上,元宇宙空间的虚拟财产与现实空间的一般财产并无二致,两者都可以表现为一般物品、商品或财产性利益。财产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是被害人对财产事实上的支配关系。在元宇宙空间中,行为人是否对特定虚拟财产重新建立起事实上的支配关系是判断其是否已经取得他人虚拟财产的标志。因为元宇宙空间具有全真性,所以在元宇宙空间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的手段更为丰富。结合使用暴力、胁迫、骗取、侵占、秘密窃取、公然夺取等不同的行为类型和手段,元宇宙空间可能存在的财产犯罪比传统网络空间更为丰富多样。我们应当以元宇宙空间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和现实性为依托,以现行刑法财产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侵犯他人元宇宙空间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规制。
- 刘宪权
- 关键词:虚拟财产财产犯罪
- 保险诈骗罪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被引量:18
- 2008年
-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应为一般主体,刑法有必要将保险人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的诈骗行为归入保险诈骗罪。单位可以成为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但不能成为有些如故意杀人等犯罪的主体。保险诈骗罪中的"虚构保险标的"既包括编造完全不存在的标的,也包括编造与实际存在内容不一致的标的。复保险、隐瞒保险危险和事后投保骗取保险金等行为均可能归入保险诈骗罪"故意虚构保险标的"行为范围之中。对冒名骗赔行为应以诈骗罪定性,但需作具体分析。在投保人或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用自损方式骗保的行为不能以保险诈骗罪处理。故意扩大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应归入"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法定行为方式之中。保险诈骗罪中存在着片面共犯情况,对单方面有意帮助他人犯罪者可以成立共犯。
- 刘宪权
- 关键词:保险诈骗片面共犯
- 正确理解有关偷税、抗税罪司法解释的内容被引量:1
- 1992年
- 建国以来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对偷税抗税淝罪及有关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措施,是积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源泉之一。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作用越来越重要。
- 刘宪权
- 关键词:司法解释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税收法律偷税抗税罪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疑难问题刑法探析被引量:4
- 2008年
- 受信用卡的特性决定,变造的信用卡实质上就是伪造的信用卡。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与伪造的信用卡之本质区别就在于卡内是否实际或者曾经输入过用户的信息。非法持有他人的信用卡中的信用卡理应是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并包括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申领信用卡时所需的"身份证明"应该是指依照信用卡管理规定和信用卡发行人所要求提供的与证明个人身份相关的全部材料。司法解释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行为独立设罪值得商榷。把握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罪数形态极为重要。
- 刘宪权
- 关键词:信用卡
- 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性质认定的新思路被引量:19
- 2020年
- 新型支付平台功能多样化导致司法人员对网络侵财行为性质识别不清,新型支付过程中参与主体多元化导致刑民关系混淆。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当关注"行为"本身,并且应当实现"同案同判"。新型支付平台可以"被骗"具有技术、理论和法律基础。新型支付平台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包括信用卡支付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如果行为人利用新型支付平台的支付功能实施侵财行为,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利用新型支付平台的贷款功能实施侵财行为,应当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 刘宪权
-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
- 刑法解释限度的辨析被引量:4
- 2023年
- 刑法解释限度存在理论争议和实践判断两个层面的问题。理论层面,关于刑法解释限度存在可能文义说、国民预测可能性说、犯罪定型说、语义与规范意义相互调适说等不同观点。相关学说或多或少都存在理想化、难以把握等问题。法律文本的开放性使得可能文义说基本不可能为刑法解释划定边界,国民对刑法规范的预测与刑法规范实际含义间的距离也使国民预测可能性说显得过于理想化,犯罪定型说仅适用于构成要件解释且有同义反复之嫌,语义与规范意义相互调适说则存在较为含混难以把握的问题。刑法解释的限度实际上在于法律共同体的共识,共识认为没有越界的,即使超越了可能文义,也在解释允许的限度之内;共识认为已经越界的,就应当认为已经超越了解释允许的限度。实践层面,数字和网络时代给刑法解释限度的认定带来了很多新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在刑法解释限度的共识标准下都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 刘宪权许浩
- 关键词:刑法解释法律共同体
- 最新刑法修正案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 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的条文数量众多、内容广泛,既有罪状的修订又有法定刑的调整,可以划分为升格、降格、入罪、出罪四种类型。部分条文包含多种修订内容,有同向的修订也有反向的修订。最新修正案生效后新增罪名是否能溯及既往需要结...
- 刘宪权黄楠
- 关键词:从旧兼从轻刑罚
- 文献传递
- 共同金融犯罪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被引量:4
- 2007年
- 在共同金融犯罪中,无特定身份者可构成有特定身份要求的金融犯罪共犯,但无特定身份者不可能成为有特定身份要求的金融犯罪实行犯。有特定身份者与无特定身份者构成的共同金融犯罪是否以身份犯性质的金融犯罪定罪,关键要看有特定身份者是否实施了实行行为。单位也可以成为共同金融犯罪的主体。承认一定范围内的片面共犯为共同金融犯罪与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理论并不对立,而且也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并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 刘宪权
- 关键词:共同犯罪金融犯罪
- 《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司法适用相关问题研究——兼论醉驾应否一律入罪被引量:44
- 2011年
- 《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在司法中的适用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宗旨,也能够保证罪与非罪判断的准确性,体现了司法者对立法者的尊重。我们不能因为"但书"条款在司法中有可能被随意适用而否定"但书"条款司法适用本身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作为《刑法》总则第13条有机组成部分的"但书"条款,理应适用于包括危险驾驶罪在内的《刑法》分则规定的每个具体犯罪。应正视醉驾各种情形的差异性,在综合考察案件所有情节的基础上,对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适用"但书"条款,不认定为犯罪。
- 刘宪权周舟
- 关键词:但书司法适用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