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
- 作品数:5 被引量:19H指数:2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司法应对与完善
- 2020年
-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不同阶段,其刑事犯罪发展态势展现了不同特点,国家也针对其变化进行了相应的司法应对。然而,从部分典型多发案例中可以折射出司法能动性不足、社会治理刚性思维、工作人员对于刑事政策把握存在偏差以及网络风险防控缺失等问题。面对上述问题,宏观层面,应当树立全局意识,转变工作模式和工作重点;增强司法能动,突出检察机关职能地位;重视区域经验,发挥案例指导重要作用。微观层面,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不同,适时调整刑事治理的关注重点,对于司法进行精细化适用。
- 苏轲
- 关键词:疫情防控司法应对
- 怎样认定网络犯罪中的帮助犯被引量:1
- 2017年
- 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服务之行为是一种中性业务行为,无论是从客观行为出发,还是从主观故意出发,来限制中性业务行为成立帮助犯,皆存在一定的缺陷。破解这种难题,应当以帮助犯之因果关系和帮助故意为中心,探讨帮助犯的成立要件,并在此基础上讨论网络中性行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成立帮助犯的可能性。
- 李国权
- 关键词:帮助犯
- 网络时代下合同诈骗罪的具体适用
- 2020年
- 网络时代下,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范围在具体适用中存在争议。在网络诈骗犯罪猖獗的背景下,诈骗类犯罪的罪际矛盾更加突出。针对上述问题,应通过研究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沿革、分析罪名体系构造以及网络时代下合同诈骗罪规范保护目的的解读,分步完成涉合同类诈骗案件的民刑界分、罪际界分以及竞合适用下的酌定从宽量刑,最终实现网络时代下合同诈骗罪的精准适用。
- 苏轲
-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网络时代酌定量刑情节
- 论惩罚性赔偿的证明标准被引量:8
- 2012年
- 不遵守填平原则的惩罚性赔偿与民事程序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从最佳威慑与彻底威慑的角度看,惩罚性赔偿实质上处于民事责任与刑罚之间,甚至有时与罚金刑无异,故需要提高对被告人的程序保护,其证明标准应当具有中间性,适用明确而令人信服的证明标准。从诉求正确的可能性、举证成本、风险收益的角度看,反映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的侵权行为的异常性的证明负担应当分配给原告。
- 杨春然
-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证明标准
- 通过微博维权预防群体性事件之研究被引量:10
- 2013年
- 极端维权是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典型特征。通过微博维权具有相对平和性和现实可取性,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可行路径。通过微博维权具有明显的表达优势、心理优势和效益优势,维权者通过微博维权可以提高维权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预防群体性事件。要充分发挥通过微博维权的优势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还必须建立用户信息严格保护机制,固化维权表达平台;建立不良信息分类披露机制,净化维权舆论环境;建立维权信息动态反馈机制,优化维权诉求处置程序。
- 梅传强贺洪波
-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舆论监督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