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律系
- 作品数:21 被引量:20H指数:2
- 相关机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河北北方学院法政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更多>>
- 对高校法学本科教学的几点思考
- 2008年
- 高等法学院校是培养法律人才的摇篮,高等法学教育开展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法学人才的培养。文章围绕高校本科法学课程的设置及教学安排,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及教学手段,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等方面对高等法学教育展开了思考。
- 张永萍
- 关键词:高校本科教学法学教学
- 关于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
- 2009年
- 世界发展历史证明,农民不断地从土地上剥离出来,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市民,是一个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子,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民生存保障体系,失地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就成为影响社会政治经济安全发展的一个极为严重的制约问题。
- 齐依南
- 关键词:失地
- 创新与整合——刑事一体化与渎职侵权犯罪防治
- 作为一种刑事政策思想和刑事科学研究方法,刑事一体化理论在我国渎职侵权犯罪防治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目前,我国渎职侵权犯罪防治面临困境。在刑事一体化思路下,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有效防治要求改变目前孤立的犯罪防治模式,将犯罪的预...
- 毛志鹏
- 关键词:渎职侵权刑事一体化检察机关
- 文献传递
- 渎职侵权犯罪侦查权的配置与完善——从法律监督权角度出发被引量:1
- 2012年
- 渎职侵权犯罪侦查权是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和运行保障。目前检察机关的侦查职权存在严重不足,无法适应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要求。因此,针对渎职侵权犯罪,应当扩充检察机关侦查职权,赋予其技术侦查手段和特别调查权,增加强制措施执行权,尤其是拘留和逮捕的执行权。侦查权的配置可以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来实现,并可以考虑单独立法,构建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积极、主动的反腐败体系。
- 毛志鹏姜瑞林
- 关键词:渎职侵权侦查权法律监督检察
- 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新思路——从法律监督权出发
- 新农村建设在新时期需要更多国家机构在外部给予引导和推动,使其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进一步展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在精神实质上存在着相同性,在价值追求上存在着内在的契合。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 毛志鹏
-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纠纷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
- 文献传递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法对策被引量:1
- 2011年
- 经济法视角下对中小企业价值的重新审视和定位在市场体系中,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中小企业对优化市场结构、促进市场竞争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市场中的中小企业由于普遍缺乏必要的生产要素,面临着垄断行为的压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抑制,
- 肖可义
- 关键词:中小企业经济法经济自由经济民主社会本位
- 谈思想政治课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被引量:4
- 2007年
- 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指对所学知识的一种积极向上的情绪状态,是引起学习的动机,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因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至关重要。在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中,教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有:用事例激发兴趣、用思路激发兴趣、用情感激发兴趣、用语言激发兴趣。
- 宋振全于云荣
-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
- 明清律例中的危害水利犯罪
- 2013年
- 明律和清律中的"盗决河防"条,按照犯罪人的犯罪目的,将其分为"盗决"和"故决";"失时不修堤防"罪由于是过失犯罪,因而与盗决河防相比,其量刑较轻,体现了古人对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同的认识;在这两条罪名中按照其犯罪的对象是官方的"河防"还是民间的"圩岸、陂塘",是否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整个立法设计考虑到犯罪的目的、对象、结果、与相关罪名的关系,反映了中国传统法律立法技术的精巧。
- 续晓梅冯江峰
- 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利益平衡研究
- 2010年
- 在利益平衡的知识产权制度架构中,平衡权利人、使用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广大学者的关注。在知识产权侵权中,法院基于公平合理的理念平衡着各争议方的利益。尤其在知识产权全球化背景下,在不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贸易严重失衡。在商标权领域,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张,商标权人与使用人、社会公众的利益角逐不断升级,与同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本文重新审视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原有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在法律构架内求各利益主体的平衡点,经过分析,本文认为,一方面要建设好的知识产权体系,另一方面,倡导转变现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使利益在全人类范围内公平合理地分配。
- 王金莲
- 关键词:驰名商标
- 论渎职侵权检察监督的问题与突破——以职权配置为中心被引量:2
- 2010年
- 渎职侵权犯罪是当前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领域。实践中检察机关由于职权缺位和职权弱化等原因,造成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惩治不力。渎职侵权检察监督的弱化根源在于对我国检察权性质、地位认识上的分歧,认为检察权是行政权的观念使得检察权在具体的职权配置中被弱化,最终形成了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惩治不力的局面。因此,应当立足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权属性,反思目前检察监督职权的不足,对检察监督职权进行充实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权,放宽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条件,扩充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权,明确规定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量刑建议权,使渎职侵权检察监督更为主动和强大。
- 石东坡毛志鹏谢文春
- 关键词:渎职侵权犯罪检察监督检察权侦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