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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

作品数:1,854 被引量:9,435H指数:38
相关作者:叶海波姚秀兰张淑钿王楠仲春更多>>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633篇期刊文章
  • 74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284篇政治法律
  • 304篇经济管理
  • 163篇社会学
  • 67篇文化科学
  • 44篇哲学宗教
  • 21篇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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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篇环境科学与工...
  • 7篇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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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机械工程
  • 1篇天文地球
  • 1篇矿业工程
  • 1篇轻工技术与工...
  • 1篇交通运输工程
  • 1篇军事
  • 1篇语言文字
  • 1篇文学
  • 1篇艺术
  • 1篇兵器科学与技...

主题

  • 297篇法律
  • 127篇司法
  • 77篇诉讼
  • 76篇行政
  • 67篇合同
  • 58篇权利
  • 54篇刑事
  • 54篇规制
  • 51篇法治
  • 49篇社会工作
  • 47篇法院
  • 46篇反垄断
  • 43篇民法
  • 41篇社会
  • 40篇企业
  • 39篇民事
  • 38篇知识产权
  • 35篇犯罪
  • 34篇金融
  • 33篇垄断法

机构

  • 1,707篇深圳大学
  • 26篇武汉大学
  • 16篇中国社会科学...
  • 12篇香港大学
  • 11篇清华大学
  • 10篇中山大学
  • 9篇中南财经政法...
  • 8篇中国政法大学
  • 7篇河北科技师范...
  • 6篇北京大学
  • 6篇中国人民大学
  • 6篇西南政法大学
  • 6篇深圳市中级人...
  • 5篇上海交通大学
  • 5篇厦门大学
  • 5篇中国法学会
  • 4篇对外经济贸易...
  • 4篇华中科技大学
  • 4篇浙江大学
  • 3篇北海道大学

作者

  • 57篇徐道稳
  • 51篇唐咏
  • 50篇叶海波
  • 48篇邹平学
  • 44篇姚秀兰
  • 41篇应飞虎
  • 39篇张淑钿
  • 35篇周娅
  • 32篇叶卫平
  • 29篇杨青
  • 28篇蔡元庆
  • 28篇侯玲玲
  • 27篇李勋
  • 26篇李晓凤
  • 26篇翟玉娟
  • 23篇黎军
  • 23篇彭勃
  • 22篇叶兴平
  • 22篇左德起
  • 21篇田晓萍

传媒

  • 148篇深圳大学学报...
  • 48篇当代法学
  • 31篇政治与法律
  • 28篇特区经济
  • 25篇社会工作
  • 23篇河北法学
  • 21篇法学
  • 20篇科技与法律
  • 19篇法学评论
  • 16篇中国劳动
  • 16篇中国社会工作
  • 15篇知识产权
  • 15篇法商研究
  • 15篇法律科学(西...
  • 14篇现代法学
  • 14篇时代法学
  • 13篇政法论丛
  • 13篇黑龙江省政法...
  • 13篇消费导刊
  • 11篇法学杂志

年份

  • 32篇2024
  • 60篇2023
  • 51篇2022
  • 91篇2021
  • 74篇2020
  • 79篇2019
  • 47篇2018
  • 55篇2017
  • 54篇2016
  • 53篇2015
  • 59篇2014
  • 94篇2013
  • 76篇2012
  • 62篇2011
  • 72篇2010
  • 68篇2009
  • 91篇2008
  • 97篇2007
  • 82篇2006
  • 74篇2005
1,85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中国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之思考被引量:53
2021年
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在政策引导下不断放松对前端的管制,忽视对资本制度后端的配套规则构建,导致资本制度体系不协调。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的理纲仍然是资本三原则,但对资本三原则内涵与功能的理解应当与时俱进。公司资本承载着保护债权人与构筑公司独立人格的双重功能,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资本制度前端的全面认缴制,应当限制认缴期限,完善加速到期制度与出资规则,同时引入无面额股制度。资本制度后端的部分规则存在缺陷,在商事实践的创造性演进下暴露出严重问题。“打补丁”式的司法回应无法承载不断涌现的新型商业模式,引入偿债能力测试是资本制度后端改革的可行路径。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三大主线之一,与公司治理制度、股东和股权制度环环相扣,体系化再造需要对三大主线制度同时进行改革。资本制度体系化建设最可能产生的后果是立法对董事受信义务需求的回应。
朱慈蕴
关键词:资本三原则代理成本
企业员工社会工作辅导介入模式初探——从工业社会工作员工协助方案的角度被引量:12
2010年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企业员工遇到了工作压力的困扰,员工的各种问题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本文提出了一种解决途径,即发展工业社会工作员工协助方案的重要性,并着重从心理资本与社会资本的视角,初步探索了企业员工社会工作辅导的介入模式。
李晓凤
关键词:工业社会工作员工协助方案心理资本社会资本
国际投资协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及法律效果——以“礼来药企案”为视角被引量:11
2016年
2013年"礼来药企案"是第一起涉及专利无效的国际投资争端,因投资协定中知识产权被纳入"投资"的范畴,知识产权人礼来公司以投资者保护的实体条款为依据,利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程序,对东道国提起国际投资仲裁,质疑加拿大联邦法院对其药品专利做出的无效裁决。该案折射出投资协定中知识产权保护产生的法律效果:知识产权人作为投资者,可以直接挑战东道国知识产权法的制定和实施;TRIPS协议赋予成员方的制度自主空间在投资协定下受到威胁;虽然有一些投资协定条款试图维持与TRIPS协议的一致性,其后果却是赋予投资仲裁庭解释TRIPS协议的任务,会产生新的问题和不确定性。投资协定在TRIPS协议的基础上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化了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使得知识产权国际体制更加复杂。
田晓萍
关键词:国际投资协定知识产权TRIPS协议
美国环境规制中的风险衡量被引量:2
2008年
美国环境行政实践表明,风险衡量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利益衡量方式。风险衡量包括风险—收益衡量和风险—风险权衡。其中,风险—收益衡量建立在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之上,包括风险—收益分析和可接受风险分析等,主要用来解决是否对风险采取行动以及风险阈值确定的问题。风险—风险权衡则主要是对风险规制可能产生的派生风险进行进一步的比较权衡,以确定应当优先考虑的风险。
周卫
关键词:环境风险
前海自贸区友好仲裁规则构建之进路:学理与三层式架构被引量:6
2019年
前海自由贸易区在研究并打造国际仲裁中心的过程中,应肯定并接纳友好仲裁作为其仲裁方式的一种。通过发掘前海自贸区友好仲裁规则构建的诸多契机,并结合构建这一规则的三种理论模式,得出"前海自由贸易区在构建这一规则时应采纳二元构建模式与多元构建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这一结论。在对诸多域外国家立法进行借鉴的基础上,友好仲裁规则在前海自由贸易区应该形成"立式"的三层架构:首先应肯定在未来即将出台的仲裁规则里植入友好仲裁规则,而后前海地区的司法部门可通过发布相关的指导意见与办法来丰富友好仲裁规则的内容,并通过加强研究相关的配套制度来保障友好仲裁规则的顺利实施。
王崇
关键词:友好仲裁仲裁规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婚姻法》的变迁与社会价值观念的演变被引量:10
2003年
婚姻的现状往往可以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文化与价值观念。而作为婚姻关系的约束和保障的《婚姻法》,则又从制度的角度折射出社会在婚姻问题上的主流文化与价值。三部《婚姻法》的内容显然会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不同,但一方面始终贯穿和体现了个人自主与自由的精神,另一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注重了法律对社会文化与价值的导向与整合的作用。《婚姻法》的变迁,无疑是另外一幅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文化与价值观念演变的图画。
马云驰
关键词:《婚姻法》社会价值观念社会文化婚姻制度家庭问题
人民调解与传统民间调解的关系探析被引量:3
2006年
虽然传统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都是运用调解的手段来解决民间纠纷,但是对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问题理论界却有着不同的观点。通过对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之后,本文认为,一方面,中华帝国统治制度的运作、小农经济所带来的社会结构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力决定了人民调解对民间调解的历史继承性;另一方面,人民调解是中国共产党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独特法律制度,有其特有的逻辑性,它既不同于西方调解制度也没有完全继承中国帝制社会遗留下来的民间调解的传统。
宋明
关键词:人民调解纠纷解决
参与社会管理并非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兼评《保险法》立法宗旨之修改被引量:1
2009年
修订后的保险法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其立法宗旨的修改,增加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一句。这表明立法者希望保险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强烈愿望。但这并不等于承担社会管理义务已经成了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原因在于:首先,保险制度本身即具有参与社会管理的特质,不需要专门规定保险人的社会管理义务;其次,参与社会管理对保险人而言不具有强制性,这不符合义务的基本属性;再次,新保险法的修订条款并未对保险人课以除其应然义务之外的社会管理义务。
赵明昕
关键词:保险人社会管理法定义务
体育赛事节目的性质及保护方法被引量:68
2015年
分析我国各地法院判决的涉体育赛事节目侵权案件,可以发现案件当事人、法官对体育赛事节目的性质及保护方法方面存在着不同观点。成文法的滞后性与经济发展模式创新性之间的紧张关系,是导致观点分歧的根本原因。体育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快速增长点和盗播网络直播节目行为的频发所带来的危害,要求我国著作权法赋予体育赛事节目的权利人控制网络直播行为的专有权利。由于立法具有缓慢性,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的方式,将具有独创性的体育赛事节目认定为视听作品,或者扩张录像制作者权的保护范围,从而使体育赛事节目权利人有权控制网络实时转播行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之前,各地法院可按照著作权法解释的规则,妥当裁判涉体育赛事节目侵权案件。
祝建军
关键词:著作权转播权
论刑事和解普遍化
2008年
刑事和解制度已成为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方向,但我国"轻罪"刑事和解制度的践行却遭遇到理论届和实务界的困惑。其实,刑事和解的内涵在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和解,并非"全盘和解";刑事和解的法律定位应当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非"无罪"。因此,刑事和解的范围并不应当限于轻微刑事案件,而应适用于所有可能和解的刑事案件。我国应规范并推动"刑事和解普遍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姚石京周娅马洪亮
关键词:刑事和解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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