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
- 作品数:44 被引量:186H指数:7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中日商标法主要内容之比较及其对中国修改商标法的启示被引量:1
- 2013年
- 作为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的商标法有颇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一方面,尽管两国的国家制度不一,但两国的经济都经历了非常相似的发展阶段,另一方面,日本已经进入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阶段,其商标法律制度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在立法技术上更加完善,也有较为充足的实践经验。因此,中国商标法的修改可以在既借鉴日本的先进经验又符合本国国情的前提下,稳妥地进行。
- 王勇
- 关键词:商标法
- 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与和谐中美关系的构建
- 2010年
-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即1972年的《上海公报》、1978年的《建交公报》、1982年的《八.一七公报》,上述公报就是著名的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表达了中美两国政府对一些重大问题的一致看法,成为两国政府所应共同遵守的基本文件。而和谐中美关系是指中美之间在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的基础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外交、军事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两国的持久和平和共同繁荣。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协调了中美两国的利益、提供了制度框架、设定了行为模式、建立了价值标准并宣扬了共同的理念,为建立和谐中美关系提供了保障。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作为有效的国际条约在和谐中美关系构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王勇
- 外商投资性公司并购产生之问题及法律对策被引量:1
- 2007年
- 外商投资性公司凭借其强大的实力在我国大量地收购境内企业的股权,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好处,也带来了诸如垄断等巨大的负面影响。而我国相关的法律非常缺乏,无法适应和规范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并购现象。应当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以更好地规范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并购行为。
- 王勇
- 关键词:并购垄断
- 论条约适用制度载入我国宪法被引量:1
- 2013年
-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在国内适用,但是宪法对于此问题却完全是空白。这种状况造成了条约在我国法律渊源地位的不明确,给司法解释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也造成了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条约如何适用问题上出现矛盾的地方。我国长期以来的立法基础、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已经为条约适用制度载入宪法提供了可行性。从具体措施来说,宪法宜将我国信守条约的态度、条约在我国的法律渊源地位、条约在我国的位阶、条约的适用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 王勇
- 关键词:条约适用宪法可行性
- 1972—2006年中美双边条约的缔约问题之思考
- 2009年
- 1972—2006年中美双边条约的缔约问题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中美条约法问题之一,它主要包括中美双边条约的缔约程序问题和中美双边条约的条约形式问题两大方面。本文梳理了中美两国缔结中美双边条约的程序问题和中美双边条约的条约形式问题,着重分析了1972—2006年中美双边条约的5个缔约特点,即:(1)条约名称的广泛多样性;(2)条约本身的长期有效性;(3)缔约方式的简便性;(4)缔约形式的平等性;(5)条约生效方式的多样性和特色性。在此基础上,本文也指出了中美缔结双边条约存在的4个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 王勇
- 关键词:缔约
- 应当赋予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打击海盗的管辖权——以修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视角被引量:3
- 2012年
- 海盗问题一直是困扰航海安全和危害国际贸易的重要问题之一,近年来全球海盗犯罪愈演愈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盗犯罪的管辖权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从而放纵了海盗,造成了较大的危害性。这一状况的产生是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时间较早,以及过多承袭了1958年《公海公约》的规定等诸多原因造成的。赋予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打击海盗的管辖权,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符合对海盗行使现代普遍管辖权,符合专属经济区的特殊法律地位和打击全球海盗犯罪的客观需要。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几个决议也为此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在赋予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打击海盗管辖权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赋予他国在沿海国打击海盗的管辖权与尊重沿海国的国家主权等几个相关的问题。
- 王勇
- 关键词:专属经济区海盗管辖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权
- 论中国应该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采取的保留形式
- 2013年
- 中国已经着手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工作,批准该公约的前提条件是在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情况下解决该公约与我国国内法的冲突问题,而保留就是一种有效解决此类法律冲突的方式。采取恰当的保留形式对于中国提出保留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据此,中国应该对公约采取保留的方式、解释性声明的方式和有条件的解释性声明的方式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中国还应该注意其他相关的保留形式问题,包括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保留,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解释性声明;尽可能说明保留的理由;定期审查保留功用,以便及时撤回保留。
- 王勇
- 论现代条约保留的特征被引量:3
- 2010年
- 条约保留是国际法中一个异常复杂的问题,自1994年以来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一直致力于条约保留问题的研究,截至2010年8月一共通过了16份报告即关于条约保留的《实践指南》。本文以《实践指南》所确立的条约保留概念为基础,对保留的四个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四个特征分别是:第一,保留是一种单方面的声明;第二,保留的目的是排除或更改条约对保留者适用时的法律效果;第三,保留的对象是多边条约;第四,保留一般须在一国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拘束时提出。
- 王勇
- 论“公海保护区”对公海自由的合理限制——基于实证的视角被引量:13
- 2019年
- 2017年12月第72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就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制定有拘束力的国际文件,其中涉及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国家管辖海域外的海洋保护区,由此引发各方对"公海保护区"与公海自由冲突问题的思考。理论上,公海自由非绝对自由,可以受到合理限制,实践中亦有例证可资参考,但是在BBNJ谈判过程中,各方对于"公海保护区"限制公海自由的手段方法、程度范围等问题歧见纷呈,影响着谈判进程。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了四个"公海保护区",且这些保护区在针对缔约国与非缔约国的管理措施、违法船舶的管辖制度、软法条款的采用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特色,对合理限制公海自由发挥了较为积极的示范作用。以此为据,对BBNJ谈判中合理限制公海自由问题,国际社会一方面应坚持以实在法为主要依据,在合乎法理与情理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对公海自由的限制措施,另一方面应采取不得为非缔约方设置义务、严格规制非船旗国的登临权、酌情采取软法条款等措施来实现对公海自由的合理限制。
- 王勇
- 关键词:公海自由实证分析
- 论国家管辖范围内遗传资源的法律属性被引量:1
- 2011年
- 遗传资源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是从历史上、现实中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来看,国际社会关于遗传资源的法律属性存在着争议。遗传资源是国家主权管辖下的财产,体现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具体来说,国家对于遗传资源既有所有权和管辖权的主权权利,又有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国家责任。就中国而言,中国应该采取措施明确本国遗传资源的法律属性并对其予以保护,如在国际社会中坚持遗传资源的永久国家主权原则,制定专门的关于遗传资源的国内立法,建立统一高效的遗传资源的管理体制等等。
- 王勇
- 关键词:遗传资源法律属性主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