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体质量指数(BMI)联合血压对心脑血管事件的影响。方法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的方法,以参加2006-2007年健康体检的开滦研究人群作为研究队列,其中符合入选标准的研究对象共94 294人。根据血压[高血压: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 mm Hg或有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病史或正在服用降压药;正常血压:收缩压<140和舒张压<90 mm Hg且无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病史和未服用降压药]和BMI(超重:BMI≥24 kg/m^2;非超重:BMI<24 kg/m^2)将观察对象分为4组:正常血压非超重组、正常血压超重组、高血压非超重组和高血压超重组;采用Kaplan-Meier法计算不同组别心脑血管事件的累积发生率,并用Log-rank检验比较不同组别累积发生率的差异;采用Cox比例风险模型分析不同组别对心脑血管事件的影响。结果符合入选标准的研究对象94 294人,平均随访(9.76±1.32)年,共发生心脑血管事件5312例。高血压超重组心脑血管事件、心肌梗死和脑卒中累积发生率最高,分别为9.3%、2.2%和7.3%,且心脑血管事件、心肌梗死和脑卒中累积发生率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Cox回归分析显示,在校正多种混杂因素后,与正常血压非超重组相比,正常血压超重组、高血压非超重组和高血压超重组心脑血管事件、心肌梗死和脑卒中的发生风险均增加,其中高血压超重组最高,其风险比和95%CI分别为2.23(2.04~2.44),1.87(1.57~2.24),2.35(2.12~2.61),且高血压超重组心脑血管事件、心肌梗死、脑卒中发生风险近似等于正常血压超重组和高血压超重组两组之和,高血压和高BMI对心脑血管病发生风险的影响呈相加效应。结论高血压合并超重者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更高;高血压和高BMI对心脑血管病发生风险的影响呈相加效应。
目的探讨成人群体中血压联合体质量指数(BMI)对新发慢性肾脏病(CKD)的影响。方法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的方法,以参加2006-2007年健康体检的开滦研究人群作为研究队列,其中符合入选标准的研究对象共84671人。依据血压[高血压: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 mm Hg或有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病史或正在服用降压药;正常血压:收缩压<140和舒张压<90 mm Hg且无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病史和未服用降压药]和BMI(超重肥胖:BMI≥24 kg/m^2;非超重肥胖:BMI<24 kg/m^2)将观察对象分为4组:正常血压非超重肥胖组、正常血压超重肥胖组、高血压非超重肥胖组和高血压超重肥胖组;CKD定义为:至少2次体检出现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下降或者蛋白尿;用Kaplan-Meier法计算各组新发CKD的累积发生率,并用Log-rank检验比较不同组别累积发生率的差异;采用Cox比例风险模型探讨不同组别对新发CKD的影响。结果符合入选标准的84671名基线非CKD人群,在平均随访(8.77±1.41)年期间,共新发CKD 3625例,累积发生率达4.28%;正常血压非超重肥胖组、正常血压超重肥胖组、高血压非超重肥胖组、高血压超重肥胖组新发CKD的累积发生率分别为2.63%、3.26%、4.47%、6.63%;并且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Cox回归分析显示,在校正多种混杂因素后,与正常血压非超重肥胖组相比,正常血压超重肥胖组、高血压非超重肥胖组和高血压超重肥胖组新发CKD的风险均增加,对应的HR(95%CI)分别为1.23(1.10~1.37)、1.53(1.35~1.73)、2.23(2.02~2.47)。此外,分别除外糖尿病、吸烟及服用降压药人群后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与主要研究结果趋势一致。结论高血压和超重肥胖与新发CKD相关,同时合并高血压及超重肥胖新发CKD风险高于单独高血压或者超重肥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