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雪冰
- 作品数:4 被引量:1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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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理合同与债权让与通知
- 2016年
- 保理合同是无名合同,我国对保理合同的性质不明确,但将其视为债权转让的认定,在学界已经达成了较为一致的共识。根据《合同法》第80条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规则可知,让与通知是保理合同的对抗要件,并对买方、保理商及卖方各自发生不同的法律效力。相比于现行通知规则中的通知主体,允许保理合同中的通知人是让与人或受让人即保理商,更为合理。除此之外,在几类特殊保理的实务中,通知规则也该对应地有所调整。
- 王清清苏雪冰
- 关键词:保理债权转让
- 论指示交付中的让与通知被引量:1
- 2017年
- 《物权法》对指示交付作了相关规定,但并未明确阐明指示交付的成立要件,由此引发种种学术纷争。在指示交付的构成要件中,让与通知承担何种角色?对于指示交付的完成起到何种作用?让与通知在指示交付中发生了什么法律效力?这些问题在学界都产生一定分歧。作为观念交付的方式中的一种,指示交付对财产的流通性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加速了财产交易,随着指示交付应用面的不断拓展,其地位会不断提升。因此,厘清指示交付的一系列问题对制度的适用有所裨益。
- 苏雪冰
- 关键词:指示交付债权请求权
- 中国民法典的人格权制定——与《智利民法典》的比较法考察
- 2017年
- 人格权是自然人获得强制力保障的法律地位的表达,与人格取得相同,自然人的人格权亦是生而有之,并非私法赋予创设。然而随着现代社会发展中人格权的私权化,以保护而非创设的角度出发,在私法领域中对人格权的保护呼之欲出。但人格权只需要私法的消极保障权能,不将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可以避免诸多理论矛盾。除了《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建议在民法典中单设自然人人格保护一节,分别加强对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保护力度。
- 苏雪冰王清清
- 关键词:人格权自然权利
- 论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撤销同意权
- 尊重非合同当事人人格利益是保险合同的一大特色,被保险人的四大同意权类型——保险利益同意权、死亡保险同意权、转让和质押保险单同意权以及对投保人指定、变更受益人的同意权,均体现《保险法》对被保险人的精神关照。《保险法》司法解...
- 苏雪冰
- 关键词:死亡保险被保险人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