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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

作品数:1 被引量:64H指数:1
供职机构:德国基尔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损害赔偿
  • 1篇赔偿
  • 1篇赔偿损失
  • 1篇金钱赔偿
  • 1篇恢复原状

机构

  • 1篇清华大学
  • 1篇德国基尔大学

作者

  • 1篇程啸
  • 1篇王丹

传媒

  • 1篇法学研究

年份

  • 1篇2013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损害赔偿的方法被引量:64
2013年
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是大陆法系民法中损害赔偿的两种基本方法,二者分别保护受害人的完整利益与价值利益。由于我国现行法将恢复原状中的许多内容独立出来,因此恢复原状不仅被狭隘地理解为对受损物品的修复,而且不被看作是损害赔偿的方法。此外,现行法上赔偿损失的范围过于宽泛,不仅包括了大陆法系的金钱赔偿,还包括了恢复原状的花费。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取消现行法上对恢复原状各种具体方法的挂一漏万式列举,恢复"恢复原状"应有的涵义。此外,民法典还应当明确地将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规定为损害赔偿的基本方法,严格区分恢复原状请求权、恢复原状花费的请求权以及金钱赔偿请求权。惟其如此,我国民法方能确立真正的损害赔偿方法之平行规范结构,充分贯彻完全赔偿与禁止得利原则,实现损害赔偿法的补偿功能。
程啸王丹
关键词:损害赔偿恢复原状金钱赔偿赔偿损失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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