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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雪丽

作品数:2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社会
  • 1篇社会利益
  • 1篇社会群
  • 1篇社会群体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关系

机构

  • 1篇西安科技大学
  • 1篇西北政法大学

作者

  • 1篇韩家闯
  • 1篇韩雪丽

传媒

  • 1篇和田师范专科...

年份

  • 1篇2007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试析“社会”被视为法律关系新型拟制主体的可能性被引量:2
2007年
法律关系主体从来就是不固定的,它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拟制的。社会利益是一种区别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独立利益种类,高度重视并有效维护社会利益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因此,将"社会"拟制为法律关系主体,应完全具备现实的可能性。
韩家闯韩雪丽
关键词:社会社会群体法律关系社会利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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