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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雯

作品数:6 被引量:49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制衡
  • 2篇水污染
  • 2篇水污染防治
  • 2篇污染
  • 2篇污染防治
  • 2篇流域水污染
  • 2篇流域水污染防...
  • 1篇制衡机制
  • 1篇气候
  • 1篇气候变化
  • 1篇全球气候
  • 1篇全球气候变化
  • 1篇流域
  • 1篇流域环境
  • 1篇环境法
  • 1篇环境利益
  • 1篇环境品质
  • 1篇环境问题
  • 1篇回应
  • 1篇

机构

  • 5篇中国海洋大学

作者

  • 5篇朱雯
  • 2篇徐祥民

传媒

  • 1篇中州学刊
  • 1篇法学论坛
  • 1篇温州大学学报...
  • 1篇三峡大学学报...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

  • 1篇2014
  • 2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制衡方法
2013年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倾力治理流域水污染,但是收效甚微,水污染状况仍在加剧。笔者认为,水污染的治理措施能否得到自上而下、自始至终的有力执行,是影响治污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最重要原因。流域内各地区利益不同,他们的利益具有"此消彼长"的特点,任何一方都不允许他方利益膨胀,为此,我国应该通过流域内各地区制衡的方式增加地方政府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动力,解决流域水污染问题。
朱雯
关键词:流域水污染防治制衡
流域水污染防治应当设置制衡机制被引量:1
2011年
水污染防治的难题出在流域水污染防治中,而流域水污染防治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防止流域内的行政区变成酿造流域公地悲剧的环境"掠食"者,防止执法者变成期待"便车"的搭乘者。流域承载力的有限性和流域内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联性决定了这些利益相关者有相互监督的动力,法律利用这种动力而设置的制衡机制是由所有利益相关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而为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而形成的机制,是防止出现环境"掠食"者和"搭便车者"的有效机制。
徐祥民朱雯
关键词:流域环境流域水污染防治制衡机制
从水消费限制看碳消费限制的合理性
2012年
在总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家、社会可以采取限制消费的方式以便用有效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尤其是最急迫的需求、最不可忽视的需求。在水资源的使用中首先满足人的生存需求这一原理得到了普遍遵循。碳排放空间资源的使用也应当遵循首先满足人的生存需要这一原理。全球气候变暖本质上是有限的容量和无限的排放需求的矛盾。国际社会应当按照用有限满足无限的原理避免全球气候的进一步恶化。有限的碳排放空间应当优先满足生存性排放需求。为了共同的全球气候的好转,国际社会需要合理分配排放"许可"量,而其关键的举措就是限制消费性、奢侈性排放。
朱雯
环境利益的本质特征被引量:49
2014年
环境利益是由对象的有用性、主体的收益性和时代性三要素构成的利益。它是在环境遭到严重损害之后才出现的,是负环境利益的反面,是未发生不利变化的原环境,其本质特征是一定的环境品质。环境利益实现的过程是从负环境利益到环境利益,而环境消费利益的实现过程是主体使用环境。只有在对环境的"消费"不突破环境的"供给"时,在对实质上是环境使用的环境损害实施了有效的防治,在对具体的环境消费者实施了有效的限制时,表现为自然状态的环境利益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徐祥民朱雯
关键词:环境利益环境品质
环境法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回应
2013年
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现今全球中最大、最急迫的环境挑战。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份子,不论是从国际义务的承担还是国内环境的改善上,都理应在法律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做出回应。但我国现行《环境法》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无能为力,主要表现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没有反映到《环境法》立法中、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还不属于环境法的规范对象、对气候变化应对缺乏执行力。为了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应当在环境法中对气候变化做出回应。
朱雯
关键词:环境法气候变化环境问题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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