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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在霞

作品数:2 被引量:5H指数:1
供职机构:烟台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代理权
  • 1篇电子错误
  • 1篇动产
  • 1篇动产善意取得
  • 1篇擅自
  • 1篇擅自处分
  • 1篇善意
  • 1篇善意取得
  • 1篇家事代理
  • 1篇家事代理权
  • 1篇共有房屋
  • 1篇共有人
  • 1篇房屋
  • 1篇夫妻一方
  • 1篇不动产
  • 1篇不动产善意取...
  • 1篇处分
  • 1篇传达

机构

  • 2篇烟台大学

作者

  • 2篇张迎春
  • 2篇宫在霞

传媒

  • 1篇重庆邮电学院...
  • 1篇绥化学院学报

年份

  • 1篇2006
  • 1篇2005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不动产共有人的无权处分——以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为例被引量:1
2005年
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情形。此时,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他能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涉及到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家事代理权以及居住权和交易安全的冲突问题。笔者试从这三个角度出发,参照世界各国的立法例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论述。
宫在霞张迎春
关键词:不动产善意取得家事代理权
论传达错误被引量:4
2006年
随着交易的发展和通信工具的改进,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传达者来传达信息。但传达者的传达往往会出现错误,而我国合同法又只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却没有规定传达者的责任,这无疑是一个立法上的疏漏。因此探讨这一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合同立法十分必要。
宫在霞张迎春
关键词:电子错误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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