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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强

作品数:7 被引量:6H指数:2
供职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7篇刑事
  • 7篇刑事特别法
  • 7篇特别法
  • 7篇民国
  • 2篇司法
  • 1篇刑法
  • 1篇刑法典
  • 1篇司法机关
  • 1篇司法体系
  • 1篇判例
  • 1篇立法机关
  • 1篇法典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关系
  • 1篇法制
  • 1篇法制近代化

机构

  • 4篇河南财经政法...
  • 3篇中国社会科学...

作者

  • 7篇张道强

传媒

  • 2篇法学杂志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理论界
  • 1篇社科纵横
  • 1篇社会科学论坛...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09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民国判例:功能、必要性与特点——以南京政府刑事特别法判例为例被引量:2
2014年
民国判例的法律功能,以刑事特别法为研究对象可归结为界定概念内涵、解释法条含义、区分特别法之间的选择适用、区分特别法与法典的选择适用、指示特别法与法典配合适用等类型。从实际案例分析来看,判例对准确适用法律很有必要。民国判例延续中华法系判例传统并具有自身特点,因此,民国判例对构建当代判例制度仍有借鉴意义。
张道强
关键词:判例刑事特别法民国
论民国刑事特别法之间与刑法典的法律关系被引量:2
2009年
民国刑事特别法数量众多,司法实践中地位重要。特别法对法典有增补和修改的功能,与法典总则的关系在适用上可分为四种情况。特别法相互之间也有几种联系的类型。对民国特别法的研究于当代法制建设有借鉴作用。
张道强
关键词:民国刑事特别法法律关系
民国司法体系的统一与分裂——以刑事特别法适用机关为中心的考察
2012年
中华民国时期在延续清末变法改制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基本司法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为陆续出现的特别司法制度所冲击。从刑事特别法适用的视角看,在民国各个政权时期均存在归属普通司法机关适用与特别司法机关适用的两种情形。刑事特别法分别在普通司法机关和特别司法机关适用,反映了司法体系的统一与分裂,映射出法律近代化历程中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张道强
关键词:民国司法体系刑事特别法
民国刑事特别法研究
中华民国(1912-1949年)时期是中国近代法律变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刑事法律,除基本的刑事法典外,还包括为数不少的特别法,特别法在司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以往学术界对这部分法律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将民国刑...
张道强
民国刑事特别法与法制近代化
2011年
民国刑事特别法在立法和司法上具有重要地位,不仅内容丰富,而且种类较多。《刑事特别法》是近代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在法制近代化的过程中既具有积极作用又具有消极影响。
张道强
关键词:民国刑事特别法法制近代化
简论民国刑事特别法的分类与特点
2011年
民国刑事特别法数量丰富,种类较多,实体法可以分为惩治盗匪特别法、惩治烟毒特别法、政治性特别法、经济类特别法、职务犯罪特别法、军事特别法以及其他特别刑法等七类,另外还有数量不少的特别刑事程序法以及附属刑事特别法。民国刑事特别法的特点可以归纳为:数量、种类丰富,包含不同层级、不同政权制定的法律;立法仓促、立法技术粗糙;部分实体法重刑化倾向明显;程序规定简化;军事刑法膨胀等几个方面。刑事特别法的特点反映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法制近代化进程反复。
张道强
关键词:民国刑事特别法
简论民国刑事特别法的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被引量:4
2009年
民国刑事特别法地位特殊,其立法机关包括分处北洋政府、广州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三时期的大总统教令、参政院、中央政治会议、立法院、军事委员会等;其司法机关可分为普通和特别两类,包括大理院、各级审判厅、最高法院、各级地方法院和特别刑事审判所、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中央和地方特种刑庭以及各种军事法庭等。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特点可以归纳为四种。
张道强
关键词:民国刑事特别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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