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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铭

作品数:2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共云南省委党校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党的建设
  • 1篇党建
  • 1篇党建工作
  • 1篇政治
  • 1篇治权
  • 1篇主义
  • 1篇自治
  • 1篇自治权
  • 1篇组织法
  • 1篇委员
  • 1篇文化
  • 1篇文化探讨
  • 1篇民委
  • 1篇决定权
  • 1篇公众利益
  • 1篇封建主义
  • 1篇封建主义残余
  • 1篇《村民委员会...
  • 1篇传统政治
  • 1篇村规民约

机构

  • 2篇中共云南省委...

作者

  • 2篇黄铭
  • 1篇吉龙华
  • 1篇谢倩

传媒

  • 1篇云南行政学院...
  • 1篇创造

年份

  • 1篇2019
  • 1篇2006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从传统政治文化探讨新时期党建工作被引量:2
2006年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应忽视的问题就是反封建。顽固的家长制作风、特权现象、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任人唯亲的不良倾向是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内生活中的主要表现;社会生活的影响以及在党的建设上的严重失误是党内生活中封建主义残余难以肃清的原因;创新党内生活的一系列相关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谢倩黄铭
关键词:党的建设封建主义残余
村民自治中村规民约的效力与作用被引量:1
2019年
一、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体现.人是一种政治的、合群的动物[1],政治就是关于公众利益的大事,谁进行管理、谁有决定权,是“自治”还是“他治”?“自治”一词来源于希腊语,有自我管理之义。[2]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指出:自治是指团体的秩序由团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3]即一个群体的行为规则是自己给自己制定的,而不是外人制定的,这是意志自主。意志自主也就是团体的领导者和管理班子由自己任命,而不是由团体外的人员来任命。[4]从这些含义看,自治的关键是自主,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我管理”和“四民主”。自治权是自治的体现,自治是前提,没有自治自然没有自治权。
吉龙华黄铭
关键词: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众利益自治权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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