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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娇

作品数:3 被引量:14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解决投资争议...
  • 2篇管辖
  • 2篇管辖权
  • 1篇争端
  • 1篇争端解决
  • 1篇条款
  • 1篇条约
  • 1篇条约解释
  • 1篇最惠国
  • 1篇最惠国待遇
  • 1篇最惠国待遇条...
  • 1篇BIT
  • 1篇ICSID

机构

  • 3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3篇乔娇
  • 1篇赵秀文

传媒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上海政法学院...

年份

  • 2篇2011
  • 1篇2009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BIT中最惠国待遇条款在争端解决上的适用性被引量:4
2011年
BIT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一直是投资条约仲裁实践的难题。在宏观层面上,最惠国待遇条款可以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在个案层面上,应结合条约解释的规则来确定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但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不能创设或扩大国际仲裁庭的管辖权,也不能违背缔约双方特定的公共政策考虑。
乔娇
关键词:最惠国待遇争端解决条约解释
ICSID仲裁庭管辖权新近发展动向及其改革初探被引量:10
2011年
当事人书面同意是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基石。在现行ICSID解决投资争议的仲裁实践中,仲裁庭通过对"同意"进行扩张解释来扩大自身的管辖权,这种做法导致东道国和投资者的利益失衡,对东道国的主权构成了挑战,因此,应通过建立专门的管辖权先行审查制度、建立上诉机构、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和合并管辖等方式对ICSID管辖权制度进行改革。
赵秀文乔娇
关键词:ICSID管辖权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
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管辖权制度研究
“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或ICSID)是目前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议的最主要的场所之一。管辖权是中心仲裁机制的核心,是中心仲裁庭行使裁决权的基础。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
乔娇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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