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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霞

作品数:5 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资助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效力
  • 2篇货物贸易
  • 2篇国际货物
  • 2篇国际货物贸易
  • 2篇合同
  • 2篇合同效力
  • 1篇要约
  • 1篇遗产
  • 1篇水下
  • 1篇水下文化遗产
  • 1篇请求
  • 1篇请求权
  • 1篇权益
  • 1篇主管机关
  • 1篇外源
  • 1篇文化遗产
  • 1篇文化遗产保护
  • 1篇海难
  • 1篇海难救助
  • 1篇报酬请求权

机构

  • 4篇清华大学
  • 1篇北京联合大学

作者

  • 4篇刘长霞
  • 2篇傅廷中
  • 1篇秦岭南

传媒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中国海洋大学...
  • 1篇国际贸易法论...

年份

  • 3篇2013
  • 1篇2009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国际货物贸易中价格待定合同效力之研究
2009年
价格待定合同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对于价格待定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确定待定价格,各国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尚未形成统一意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价格待定合同的规定也比较模糊。本文以相关公约与合同法理论为视角,对价格待定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并通过相关案例探讨了价格待定合同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司法实践中对其应有的态度。最后,本文介绍了当前有关国际规则和内国法对价格待定合同较为开放的规定,并提示了国际贸易中应如何规避价格待定合同的潜在风险。
傅廷中刘长霞
关键词:国际货物贸易
论主管机关的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被引量:3
2013年
主管机关成为《海商法》上的救助方,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承认主管机关救助报酬的背景下,结合我国救助费用面临巨大缺口的现实,应承认主管机关的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同时,鉴于主管机关主要由国家配备公务人员及设备,并由国家财政拨款建立和维持,在确定主管机关救助报酬的具体数额时,应将《海商法》第180条中的奖励性因素排除,主要考虑主管机关的成本费用支出。
刘长霞
关键词:主管机关
国际货物贸易中价格待定合同的效力认定
2013年
价格待定合同是基于国际贸易的现实需要而产生的,其对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合同法理论比较注重当事人之间合意,将此作为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价格条款的欠缺并不直接影响当事人的订约意图,从而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而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领域的重要国际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价格待定合同的规定却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我国司法机关在适用《公约》处理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纠纷时,应从《公约》统一性角度出发,将该《公约》第14条与第55条做统一理解,认定价格待定合同的效力。
刘长霞秦岭南
关键词:合同效力要约承诺
南海U形线外源自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困境与出路被引量:7
2013年
对南海U形线外源自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除作为水下文化遗产的国家船舶及军舰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为我们主张相关权益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规定的通知报告义务及协调国制度,有利于我国在较短时间内知悉南海周边其他国家在其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上对源自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的发现及有意开发活动,并能参与相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但仅以此作为我国加入该公约的理由不够充足。当前,对南海U形线外源自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我国应着重于主张国有船舶及军舰的所有权、对区域内源自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考虑与商业打捞公司进行合作、积极寻求双边条约或地区条约的签订。
刘长霞傅廷中
关键词:水下文化遗产权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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