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龙海燕

作品数:2 被引量:11H指数:2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篇修正案
  • 1篇生态
  • 1篇生态补偿
  • 1篇诉讼
  • 1篇诉讼法
  • 1篇流域
  • 1篇流域生态
  • 1篇流域生态补偿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诉讼
  • 1篇民事诉讼法
  • 1篇民事诉讼法修...
  • 1篇环境公益
  • 1篇环境公益诉讼
  • 1篇公益诉讼

机构

  • 2篇湖南师范大学

作者

  • 2篇李爱年
  • 2篇龙海燕

传媒

  • 1篇江西理工大学...
  • 1篇中南林业科技...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2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关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思考——兼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九条被引量:7
2012年
面对目前国内社会公共环境屡遭破坏的严峻现实,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已然迫在眉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九条首次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了规定,但这条规定本身的可操作性不强且条文缺乏必要的限制性条件,对原告主体资格的规定也有缺陷,"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更是不清晰、不到位。为了弥补这些缺陷,健全我国法制,我们需要对英美等国的立法经验进行综合考虑,并从适当扩大原告资格、扩大受案范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建立奖惩机制这几个方面努力。
李爱年龙海燕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地方立法之探析被引量:4
2015年
随着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开展和进行,河北、安徽、贵州、江苏、湖南等地纷纷出台了相应地方立法。这些立法在断面水质考核、补偿方式、补偿资金的计算方式等方面有着较大的相似性,但是在流域生态补偿的内涵、监督管理体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后续的立法应主要从明确流域生态补偿的内涵、完善监督管理体制、丰富补偿方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等方面作出努力。
龙海燕李爱年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