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萍
- 作品数:3 被引量:6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矿业工程更多>>
- 不同类型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研究被引量:3
- 2013年
- 为了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置区规模,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探讨了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标准及规模。通过采用K-Means Cluster聚类分析法,研究农户的从业分类,从而研究该比例农户的农村居民点规模。结果表明:(1)农户通过聚类可以分为4类:纯农业型、农业多样化型、务工型和农工兼具型;(2)宅基地根据其功能可以分为生活用地及生产用地;(3)根据农户性质及宅基地功能对各农户宅基地标准进行讨论,再根据各类型农户占总户数的比例对居民点进行分类并确定合适的居住建筑用地比例,最终得出纯农业型、农业多样化型、务工型以及农工兼具型农户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分别为人均71~82 m2、75~89 m2、63~69 m2、68~75 m2。结合各类型农户的人口状况,最后得出研究区农村居民点规模为5.5~6.2 hm2。研究结果对于研究区同类型区域进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 王晶师学义牛毓君王海萍刘伟玮
- 关键词:宅基地农村居民点
- 矿区土地复垦规划中的利益主体分析
- 目的:矿区土地复垦规划不仅是矿山复垦的技术依据,同时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涉及矿区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在规划中体现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是矿区土地复垦的前提.研究方法:本文从采矿对矿区不同群体的影响,以及不同群体对复垦规划的认...
- 王海萍师学义唐臣燕刘伟玮王晶
- 关键词:RECLAMATIONINTERESTSUBJECTSINTERESTDEMANDS
- 矿区土地复垦规划中的利益主体分析被引量:3
- 2013年
- 矿区土地复垦规划不仅是矿山复垦的技术依据,同时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涉及到矿区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从采矿对矿区不同群体的影响,以及不同群体对复垦规划的认识、内容确定、权益诉求调查入手,应用参与式农户评估(PRA)与传统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山西省某煤矿土地复垦规划中的利益主体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矿山企业与当地农民是矿区土地复垦规划的利益主体,在现有政策条件下,三方行为选择互相牵制,各方的行为倾向集合依据自身收益情况而定,矿山企业可能选择复垦达标或不达标,农民对矿山企业的行为采取告发或默许,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行为选择监管或放纵,对农民的行为选择积极执法与消极等待。
- 王海萍师学义唐臣燕刘伟玮王晶
- 关键词: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