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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霖

作品数:14 被引量:78H指数:4
供职机构:海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艺术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期刊文章
  • 3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2篇艺术

主题

  • 4篇共犯
  • 2篇信赖原则
  • 2篇行为共同说
  • 2篇义务
  • 2篇舞蹈
  • 2篇归责
  • 2篇过失
  • 2篇犯罪
  • 2篇纯粹
  • 1篇刑事
  • 1篇叙事
  • 1篇叙事性
  • 1篇寻衅滋事
  • 1篇寻衅滋事罪
  • 1篇艺术
  • 1篇艺术体验
  • 1篇义务来源
  • 1篇因果关系
  • 1篇印记
  • 1篇正犯

机构

  • 13篇海南大学

作者

  • 13篇王霖
  • 1篇阎二鹏

传媒

  • 2篇政治与法律
  • 2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 1篇韶关学院学报
  • 1篇贵州警官职业...
  • 1篇云南警官学院...
  • 1篇长江大学学报...
  • 1篇艺术大观

年份

  • 1篇2020
  • 1篇2019
  • 1篇2018
  • 3篇2017
  • 3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寻衅滋事罪司法适用的限定——以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为视角被引量:3
2014年
寻衅滋事罪的"公共场所"有广义、狭义之分,面对寻衅滋事罪司法扩大化适用问题,应对本罪中的"公共场所"及该罪司法解释中的"公共秩序"作合理的限制解释。广义的公共场所包含网络公共领域,狭义的公共场所不包含网络公共领域。寻衅滋事罪的"起哄闹事"行为可以发生在广义的公共产所,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仅指狭义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通过这种限制解释,扭转本罪扩大化适用的境遇。
王霖
关键词:寻衅滋事罪司法适用司法解释公共场所
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的品格矫正——基于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贯通的思考被引量:2
2016年
面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扩张的品格危险,应立于违法二元论的立场之上建构作为义务的二元实质标准对其进行品格修正。将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相贯通,实现事实考察与规范判断的双重关注。在因果关系支配可能性阶段,以法益保护为基点进行事实判断,考察作为义务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社会团结义务之合理信赖阶段,以规范维持为基点进行价值衡量,考察作为义务成立的实质基础。通过事实考察与规范衡量的双层过滤,确立密切信赖共同体的作为义务与临时危险共同体的作为义务。
王霖
关键词:法益保护
叙事性舞蹈作品的表意运用研究 ——以作品《骑楼印记》为例
随着舞蹈艺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舞蹈创作题材的深入和范围的扩大,在舞蹈创作中,经常要用叙事手法来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发展,呈现作品的主旨立意,使舞蹈的深刻内涵能够更加充分的表现出来。叙事性舞蹈作品便是在此基础上逐渐成为舞蹈创作的...
王霖
关键词:舞蹈创作表意
文献传递
监督过失论中信赖原则适用问题探究
2015年
转型时期的中国公害事故频发,监督过失理论被广泛运用于此类事故的追责过程中,克服了传统过失理论面对公害事故时对上位者无力追责的尴尬局面。同时应当看到,监督过失责任具有间接性、回溯性的特征,若不能合理的限定其成立范围,就易形成无限回溯,过于扩张处罚范围的后果。应积极尝试将信赖原则引入监督过失理论领域,并合理搭建信赖原则的适用条件,以期克服监督过失责任泛化的理论危险性。
王霖
关键词:信赖原则
论信赖原则在监督过失犯中的适用
风险社会下频发的公害事故对国民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了重大的侵害。公害事故与层级组织严密的公司、企业等社会组织紧密相连。但旧过失论在面对层级责任时存在追责不力的困境,容易形成“高层无责,基层有责”的不公局面。因此,监督过失责任...
王霖
关键词:监督过失信赖原则
文献传递
抽象危险犯认定路径检思与谦抑认定机制重构被引量:16
2017年
作为刑法理论对风险社会现实的积极回应,抽象危险犯在风险刑法观之下重焕理论活力。在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前置刑法触角、周延法益保护阈界的同时也应警惕其稀释法益概念、冲击罪责原则、泛化处罚范域的品格危险。面对《刑法修正案(九)》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增设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相关犯罪,应积极建构抽象危险犯的谦抑认定机制。二元认定体系立于实质违法性立场之上,通过建构正向缩限入罪路径与危险阙如出罪路径的双轨考察机制,矫正抽象危险犯扩张范域的品格危险,避免其沦为刑法过分打击的工具。
王霖阎二鹏
关键词:抽象危险犯
共犯责任退出机制的反思性检讨:修正因果关系遮断说的构建被引量:7
2017年
在违法连带思维惯性作用之下共犯责任认定机制呈现"宽进严出"的失衡景象。应回归因果共犯论的立场原义之上,将个人责任主义原则与违法相对思维内嵌于共犯责任退出机制之中。修正因果关系遮断说将遮断标准予以规范软化。物理因果关系的遮断考察以客观风险之消解作为评价目标,实现事实因果关系的规范渗透。心理因果关系的遮断考察以法规范的震动平复作为评价目标,并行构建包括脱离意思之现实传达以及真挚努力之实际付出的双层检验机制。通过对因果关系遮断标准的规范修正,衡平共犯责任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能够实现共犯责任维度的合理廓清。
王霖
非法提取本人账户内他人存款行为的性质认定——以缓和违法一元论为解释路径
2016年
对账户内存款的性质、所有权及其占有状态的解释,应立于缓和违法一元论立场之上,持民法取向模式的解释路径。对存款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的所有权进行实质性判断,认为存款现金提供者为其所有者;对其占有进行观念化判断,认为银行卡及密码的实际支配者为财产性利益的占有者。依此对账户名义人于卡密合一、卡密分离情境下的取款行为、挂失取款行为、错误汇款领受行为进行定性分析。
王霖
共犯间窝藏、包庇行为之分析
2013年
共犯之间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窝藏、包庇罪,我国《刑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对此,可将共犯之间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探讨每种情况成立窝藏、包庇罪的可能性。第一种情况,行为人单纯基于自己逃避法律责任而窝藏、包庇其他共犯人的,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成立窝藏、包庇罪;第二种情况,单纯为其他共犯人逃避法律责任而窝藏、包庇其他共犯人的,具有期待可能性,成立窝藏、包庇罪;第三种情况,既为自己也为其他共犯逃避法律责任而窝藏、包庇其他共犯的,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成立窝藏、包庇罪。
王霖
关键词:窝藏包庇共同犯罪人期待可能性
源自参于的艺术体验 ——以广场舞为例
2019年
舞蹈是艺术的一种,是一种社会生活中的审美活动;舞蹈是一种社会文化;舞蹈是人的生命活力的舞动、精神世界的表露。热爱舞蹈艺术的人总有属于自己的方式参与到舞蹈世界中,不受年龄与身材等条件的限制,正如时下最流行的广场舞就体现了从欣赏者到参与者的转变。也从侧面证明人们只有亲身参与到舞蹈活动的实践中去,亲自去体验舞蹈,通过动觉的感受,才能够彻底体会、理解和把握舞蹈的意义和价值以及审美属性。因此,本文以广场舞为例,分析广场舞的体验意义,希望将舞蹈以更好的方式与社会有效的融合,在让艺术两脚落地的需求下,为文化强 国提出参考。
王霖
关键词:广场舞舞蹈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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