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
- 作品数:2 被引量:65H指数:1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权的实效性考察被引量:65
- 2016年
- 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14个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案例的考察,可以发现这项由司法解释创设的权力遭遇了严重的实效性问题。其原因在于:第一,由我国法院系统"政策实施型"制度逻辑、过度科层化的权力组织结构和司法权的行政化等因素所决定的法官行为逻辑,导致了法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司法审查的能力存在不足;第二,这项权力本身面临的正当性、合法性疑问,则加剧了法官行使这一权力的消极程度。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可以消解第二个方面的问题,但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机制中的诸多问题,仍有待于通过司法审查标准的完善乃至通过宏观层面的司法制度改革予以解决。
- 余军张文
-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效司法审查
- 高氏政治宪法学的时代意义及其可能的局限——读《政治宪法学纲要》
- 2016年
- 一、引言:政治宪法学在中国的缘起20世纪90年代初期,宪法的规范性与改革的灵活性之间的矛盾开始被宪法学界所关注。[1]自此,一方面基于宪法规范性的理论要求,另一方面则基于对八二宪法命运的现实关怀,宪法学者开始逐渐意识到,中国宪法学研究需要对上述矛盾予以理论上的安置。1996年前后,郝铁川教授提出的'良性违宪'概念即是一次颇具冲击力的尝试,[2]后来张千帆教授所谓'宪法变通'与'良性违宪'之争具有较为明显的延续性。[3]
-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