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森
- 作品数:1 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跨国公司的法律主体被引量:2
- 2011年
-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大,有时甚至可以与国家抗衡。然而,从国际法的理论来看,跨国公司没有国际法的法律主体地位。从发展和开放的眼光看,赋予跨国公司有限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十分必要。这将有助于改善某些权利的保护,从而可以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改善国际治理,促进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赋予跨国公司有限地位时,必须把握好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地位和国家主权的平衡,使其协调发展,并使跨国公司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 刘森王新光
-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