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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涛

作品数:28 被引量:76H指数:4
供职机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课题劳动关系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国家留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然科学总论文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4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4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学
  • 1篇自然科学总论

主题

  • 7篇合同
  • 6篇劳动合同
  • 6篇法律
  • 5篇权益
  • 4篇权益保护
  • 3篇善意
  • 3篇女职工
  • 3篇效力
  • 3篇劳动者
  • 2篇订立
  • 2篇隐瞒
  • 2篇正当
  • 2篇善意相对人
  • 2篇所有权
  • 2篇欺诈
  • 2篇物权
  • 2篇相对人
  • 2篇相对无效
  • 2篇绝对无效
  • 2篇劳动法

机构

  • 19篇中国劳动关系...
  • 6篇中国人民大学
  • 4篇北京大学

作者

  • 26篇李文涛
  • 4篇龙翼飞
  • 4篇赵洪石
  • 1篇孙晓
  • 1篇高波
  • 1篇白彦
  • 1篇高维佳
  • 1篇邵铭
  • 1篇邹永聪

传媒

  • 9篇中国人力资源...
  • 5篇中国劳动关系...
  • 2篇法学杂志
  • 2篇法治论坛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法学家
  • 1篇工会理论与实...
  • 1篇法律适用
  • 1篇北方法学
  • 1篇民商法论丛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1
  • 3篇2019
  • 1篇2018
  • 5篇2016
  • 3篇2014
  • 3篇2012
  • 3篇2011
  • 4篇2010
  • 1篇2005
  • 1篇2004
2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劳动关系判断之法律保护标准及个别劳动权益保护:以新就业形态之灵活用工为背景
2023年
对新就业形态灵活用工方式下平台、合作商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之判断,不仅是事实判断,还应当从劳动法律规范保护目的出发,展开法律价值判断,采取法律保护标准,对属于劳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用工关系,可依法认定为劳动关系。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事实特征之一,但不是判断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的认定及其相应责任承担,可适用可归责性的判断,而非简单合同相对性的事实分析。借鉴个别劳动权益可以与劳动关系剥离的基础理论,基于劳动给付内容及其自身固有的风险,灵活就业者可以享受个别劳动权益的保护,尤其是职业伤害保险权益。针对不同类型的灵活用工,将劳动关系项下的各项个别劳动权益具体拆分,细致探讨劳动者在多大范围或多大程度能够享有个别劳动权益(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的保护,是积极回应灵活用工关系的迅猛发展及其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难题的切实可行策略。
李文涛
关键词:劳动关系法律价值可归责性
劳动合同的分割与部分无效及其风险防范被引量:2
2019年
在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个别或部分约定僭越法定劳动基准规则之情形非常普遍。由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制度功能和意义凸显。当劳动合同具有可分性,且除去劳动合同无效之条款不影响劳动合同之性质与结构同时又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与劳动合同当事人意愿时,劳动合同部分无效规则可以适用。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主要包括客观上的和数量上的部分无效。部分无效之内容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补充约定、集体合同和法律规定来填补。针对已经履行之劳动给付,部分无效只对将来发生法律效果,除非劳动者主张其具有溯及力。劳动合同当事人可通过'拯救条款'和'死亡条款'的约定来防范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所引发的风险。
李文涛
关键词: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仲裁时效完成的法律效力研究
2014年
时效制度的核心在于对信赖利益的维护和现存社会秩序的尊重,但诉讼时效完成并不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诉讼时效完成抗辩的援引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依据时效的基本原理,基于劳动者权益之特别保护,在劳动者请求权的仲裁时效完成时,诉讼时效完成的法律规则完全可以适用,即仲裁机构应当受理劳动者的仲裁申请,并依法裁决,至于是否援引仲裁时效完成抗辩则取决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主张时效完成抗辩而向劳动者履行义务的,该履行合法有效。
李文涛赵洪石孙晓
关键词:时效劳动仲裁抗辩法律效力
“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规则中“第三人”范围的界定——以对传统民法形式逻辑的检讨为思路被引量:13
2012年
在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中,登记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公示的对象不仅有物权人和债权人,还有潜在的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抗的涵义包括不相容权利之间的竞争,也包括某种权利的主张。"对抗"所针对的问题不仅是对物的归属的确定,同时还包括对信赖利益的保护。物权变动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通过登记才可以对抗的第三人和不经登记也可以对抗的第三人两种类型。确定了哪些第三人是不需要登记也可以对抗的,将这些第三人排除,即可得出必须通过登记来对抗的第三人之范围。
李文涛龙翼飞
关键词:登记形式逻辑
试论劳动关系之债的概括移转——基于个案的分析
2016年
由于市场变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之债会发生概括转移,即由新用人单位承继原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该概括移转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履行保护劳动者的程序,如:通知劳动者并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享有知情权、磋商权、异议权、解除权等各项权利。劳动关系之债依法概括移转后,劳动者可向承继劳动关系之债的新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劳动关系之债的概括移转与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往往会导致劳动关系之债的概括移转。
李文涛
关键词:劳动者权益保护
论工会的独立财产所有权--一种正当性的理论阐释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对其财产享有独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政府拨给工会的财产,如果依法办理物权变动手续的,该财产所有权属于工会。财产权理论、法入主体理论、社团法人理论、宪法理论、经济分析理论等对工会的独立财产所有权提供了...
李文涛
关键词:财产所有权法律地位权益保护
欺诈和错误理论在劳动合同领域的具体适用问题研究——以劳动合同订立时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为例被引量:2
2016年
判断劳动合同订立时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是否构成欺诈,需要从欺诈的构成要件出发,展开层层推进的由客观到主观的逻辑推演式的论证分析。女职工一般没有主动告知怀孕事实的义务,其消极隐瞒怀孕事实的沉默,不构成欺诈。怀孕一般不属于女职工的重要性质,用人单位对女职工怀孕状况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要的性质错误。女职工对怀孕事实的虚假陈述一般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欺诈。欺诈和错误的认定,首先需要针对其涉及的特殊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在劳动合同领域的适用尤其如此。民法理论只有结合具体的部门法、结合案件的特殊事实,才能获得回应社会生活发展的生命力和想象力。与此同时,劳动法实践和理论的发展为民法理论变革与演进提供了鲜活的社会素材和动力。
李文涛
关键词:欺诈劳动合同
合同相对无效论:以劳动合同为重点——技术化的评价规则和目的逻辑的关联被引量:2
2011年
有效、可撤销、效力未定及无效制度仅仅是合同法上的一种合同效力评价规则,不妨碍其他规则的同时适用。有时,合同有效可以更好地惩戒不法当事人。合同相对无效能更有效保护善意相对人和善意第三人,满足现代商事交易安全的需要。在劳动合同法的理论和实务中,应当确立劳动合同的相对无效制度,更好地保护劳动合同中善意当事人以及与劳动合同存在利害关系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李文涛赵洪石邵铭
关键词:劳动合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善意相对人
无因管理的重新解读——法目的论解释和论证的尝试被引量:15
2010年
无因管理是一种合法的事实行为,直接形成一种法定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必须要有严格的定义和范围,其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是符合本人意思,但本人意思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除外。不符合本人意思的不适法无因管理不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立法目的很大程度上在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考量,这种考量为了弥补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缺陷和不足,最终充分尊重并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李文涛龙翼飞
关键词:无因管理社会公共利益
非法人社团的独立财产权——以工会的独立财产权为中心被引量:1
2012年
非法人社团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影响其享有独立的财产权,这一点,对于具有社会公共职能的社团而言,更具有现实价值。工会作为协调劳资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社团,其独立财产权的享有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这充分表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也可以准用独立财产权规则。这种准用得到了大陆法和英美法的理论和制度的支持。
李文涛高维佳高波
关键词:财产权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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