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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文

作品数:7 被引量:93H指数:5
供职机构: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垄断法
  • 3篇反垄断
  • 3篇反垄断法
  • 2篇竞争法
  • 2篇法律
  • 1篇熊猫
  • 1篇银行
  • 1篇域外
  • 1篇域外适用
  • 1篇证券
  • 1篇证券化
  • 1篇执法
  • 1篇执法机构
  • 1篇秩序
  • 1篇中国反垄断法
  • 1篇三网融合
  • 1篇司法
  • 1篇司法权
  • 1篇企业
  • 1篇企业合并

机构

  • 7篇浙江省社会科...
  • 4篇浙江理工大学
  • 1篇浙江工程学院

作者

  • 7篇朱宏文
  • 5篇王健

传媒

  • 2篇法治研究
  • 1篇法学评论
  • 1篇社会科学研究
  • 1篇对外经贸实务
  • 1篇法商研究
  • 1篇安徽大学法律...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09
  • 2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2
  • 1篇200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发展我国保理业务的几点思考——爱立信熊猫“背叛”中资银行之我见被引量:11
2002年
朱宏文王健
关键词:追索权保理业务
从“两权合一”走向“三权合一”——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导入准司法权的理论、路径和内容被引量:10
2012年
不少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具有"三权合一"的特点,同时享有行政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具有准司法权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般是委员会制的执法机关,有着专门化的审判组织和司法化的审理程序,其行政裁决具有一审判决效力,事实认定对法院有约束力。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虽然配置了准立法权,但实际上不享有准司法权,是一个"两权合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而缺失准司法权不利于公正调查处理案件。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统一行使反垄断行政执法权的主管机关以后,赋予其准司法权是非常好必要的,但还应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造。
朱宏文王健
构建公私协调的反垄断法执行体制——中国的问题及出路被引量:11
2008年
反垄断法的执行可以动用公力和私人两种资源,由此形成公力执行(public enforcement)和私人执行(private enforcement)两种方式。反垄断法的公力执行是指竞争主管机关以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通过行使公权力来执行反垄断法,而私人执行则是指那些自身利益受到反竞争行为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通过仲裁等方式来执行反垄断法。
王健朱宏文
关键词:ENFORCEMENT反竞争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竞争法中国反垄断法反垄断
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与我国的反垄断立法——以企业合并控制为中心被引量:44
2001年
反垄断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环境已从国内竞争走向了国际竞争 ,随之 ,反垄断法把其规制的重心逐渐由国内经济集中转向了国际经济集中 ,由此引发了反垄断法内国控制日益弱化。
朱宏文
关键词:经济集中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反垄断立法
“三网融合”与法律变革--兼论我国反垄断法如何应对“三网融合”的挑战被引量:11
2008年
电信、电视、互联网三网的融合是大势所趋。"三网融合"虽然促进了相关市场的竞争,但也对现存的法律秩序造成了较大冲击。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了应对"三网融合"所带来的挑战,纷纷采取卓有成效的法律变革措施,不仅对通信行业的法律规范进行了整合,而且非常强调法律调控方式的转变即越来越重视竞争法在"三网融合"中的影响和作用。我国反垄断法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也应扮演重要角色。在相关市场的界定和垄断行为的认定上,我们应紧密结合"三网融合"的特点,更有针对性地适用反垄断法。
王健朱宏文
关键词:三网融合法律秩序法律变革产业法竞争法反垄断法
特殊目的公司助推资产证券化——必要性、特殊性及其法制架构被引量:4
2009年
国际上通行的推行资产证券化的模式有特殊目的公司模式和特殊目的信托模式,中国在试点阶段采用的是特殊目的信托模式。然而,在欧美和亚洲等资产证券化发达国家,特殊目的公司模式在实践中是一种更为常用的模式。当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发展时,特殊目的公司模式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从各国的立法和实践情况来看,特殊目的公司有着相当的特殊性,因此专门就特殊目的公司制定特别的法律是一种更为有效的选择。
朱宏文王健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论地方政府自治的国际法律运动——“法治浙江”建设的宏观思考被引量:2
2007年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国际组织努力推进地方政府自治的国际法律运动,制订或正在制订若干个地方政府自治的国际法律规范。这些国际法律规范均强调了地方政府自治的必要性,规定了地方政府权力配置和行使的基本准则,对于世界各国的地方政府改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应密切关注地方政府自治的国际动向,加强地方法治建设。浙江法治建设已具备良好的国际环境,也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今后应努力促进宪政基础建设,充分领会和认识“法治浙江”建设的基石范畴。
朱宏文
关键词:法治浙江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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